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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官员忏悔:我把逢年过节收红包当作礼尚往来

2018-01-30 08:00:4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忏悔人:张建飞

●原任职务:江苏省启东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5年5月27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犯罪事实:2003年至2014年,张建飞利用担任启东市委副书记、启东市政协主席的职务之便,在企业改制、人事调动及评先评优、协调处理安全事故、银行贷款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多家单位负责人所送贿赂,折合人民币88万余元。

回顾几十年来,我勤奋好学、兢兢业业,风里来雨里去,为党为人民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为什么今天走到了如此地步?

潜移默化,失去了思想上的廉洁底线。家庭出身贫苦,早年奋发工作。随着职务的升迁,廉洁自律的要求放低,金钱的贪欲逐渐膨胀,看多了灯红酒绿,住惯了豪华宾馆,尝多了山珍海味,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慢慢被遗忘,廉洁自律的底线慢慢被冲垮。享受多了,眼界高了,因而对逢年过节收红包当作正常的礼尚往来,金钱的贪欲随之就见诸于行动。当然,在担任启东市委副书记期间,还是有选择地收受,即大额的红包不收,要求办事的坚决不收,不知底细的不收。但到了政协工作后,我自认为这是从一线岗位到退休之间的过渡站,所以就开始放纵,无所顾忌,无所约束,凡是拜年的红包,几乎来者不拒“照单全收”,而且全额留存。

忘乎所以,失去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随着职务的升迁、地位的变化,整天围着我转的人多起来了,不但工作有个秘书班子,出门有辆专用车子,而且医院就诊有绿色通道,工资卡不需要用于日常开销,吃饭穿衣基本不掏自己腰包。可是对于这种生活,我还不感到满足,对于别人向自己的点头哈腰、阿谀献媚,没感到是一种对自己人格的污辱,反认为是对自己的尊重;对日常生活中该由自己支付的一些费用而让别人代为支付也逐渐漫不经心。久而久之,我养成了一种畸形的贪占便宜、贪图享受、贪恋钱财的心态,并逐渐成了习惯,有时甚至把没有占到便宜,便认为是人家没有给我面子,以致心中产生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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