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人:翟宝山
●原任职务:山东省东营市地税局原党组成员、稽查局局长
●涉案罪名:受贿罪
●犯罪事实:经查实,2005年7月至2017年3月,翟宝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钱款近500万元,接受各类礼金、消费卡300余万元;另有涉嫌受贿、不能说明来源资金500余万元。
●案情进展:2017年9月30日,东营市检察院以翟宝山涉嫌受贿罪将其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过程中。
我1980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广饶县交通局交通管理站职工;广饶县税务局城关税务所干部,丁庄税务所干部、副所长、稽征股副股长,直属分局副局长;广饶县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1998年8月任广饶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02年10月任东营市地税局油田分局局长;2006年1月任东营市地税局党组成员、油田分局局长;2016年3月任东营市地税局党组成员、稽查局局长。
权力是什么,权力是谁给的,权力应该用来干什么,权力用不好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对这些,我一直麻木不仁,总是奉行“权力平时感觉不出,办私事谋私利还真管用”的歪理邪念。正是存在这种错误的权力观,我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捞钱,疯狂敛财,最终把自己“捞”进了无底深渊。
反思自己的前半生,“捞”字始终来相伴。我在工作的几十年时间里,有一半时间跟捞钱有关,我把单位当成捞钱的“店子”,自己就是“店老板”。无论是作为市地税局油田分局局长,还是稽查局局长,虽然我的职务并不算高,但手中的权力却很大。因此,在我的身边聚集了一帮经商搞企业的“朋友”,我们经常凑在一起吃饭、打牌,谈论的也是如何赚钱。近墨者黑,久而久之,我也熏染上了铜臭气,不知不觉萌生了与他们共同捞钱发财的贪念,彻底沦为“商圈”中的一员。
“不懂法又不学法,得过且过让我深陷绝境” ●忏悔人:李先试 ●原任职务:江苏省盱眙县供销社主任 ●涉案罪名: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