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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委原书记受贿两千多万获刑12年:向行贿人高价卖玉石

2017-11-22 15:35:1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陈远华

受贿钱物2237余万元,新疆和田市原市委书记陈远华一审被判12年。11月2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陈远华案一审判决书,该案于11月6日由乌鲁木齐中院宣判。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阅梳理该判决书发现,陈远华所得贿款来自许某等22人次,除了帮助3人在职务调整上提供帮助,并因此收受4万元外,陈远华主要是在承揽工程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以收受贿赂。其受贿方式包括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方式,向行贿人出售玉石。

向陈远华行贿最多的是其外甥女婿许某,陈许二人商定,由陈帮许承揽工程,所得利润陈四许六分成。自2011年至2015年,陈远华帮许某共承揽10个工程,陈远华分得633万元,另有409万元由许某替陈保管。

判决书显示,因害怕调查、未能办成事等原因,陈远华在案发前退还行贿人420万元,并主动上缴廉政账户和纪委79.5万元及玉石、金条等财物。

最终,乌鲁木齐中院一审判决陈远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二百万元。本案已扣缴全部涉案赃款、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外甥女婿行贿超千万

陈远华的腐败问题,主要出现在其担任新疆洛浦县委书记后。公开资料显示,陈远华于2011年7月至2013年12月担任洛浦县委书记,2013年12月至2016年4月任和田市委书记。

澎湃新闻梳理判决书发现,法院审理查明陈远华收受财物2237万元,其中只有一笔一万元,是在其2006年担任和田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期间所收。其余财物均为陈远华在2011年之后所收。

粗略计算可知,2011年后至陈远华落马的2016年4月,其月均受贿财物约35万元。

判决书显示,陈远华的“主业”是为他人承揽工程方面提供帮助,以此收受贿赂。行贿金额最多的,是其外甥女婿许某,许一人的贿金便占到了总贿款的一半。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6年,被告人陈远华利用担任中共和田地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洛浦县委书记、和田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许某在承揽工程、物资供应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许某共计人民币10422341.78元(其中既遂6332341.78元,未遂4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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