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鹦鹉案二审开庭 对法律的不了解不应成为轻判理由

2017-11-08 10:03:48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这意味着,根据CITES《公约》和案发时有效的《野生动物保护法》,都是对纯野生动物和人工驯养的物种区别对待。没有人工驯养证明,或者没有取得人工驯养繁殖许可证,应认定为行政违法行为,不是犯罪行为。

此外,斯伟江还指出,本案应当辨认鹦鹉实物,而非辨认鹦鹉照片。而且,即便对鹦鹉照片进行辨认,谢某(另一个涉案人)两次辨认结果不一致,与王鹏辨认结果也不一致。


王鹏在庭审中表示,他饲养的鹦鹉都有脚环。但是,案卷中,涉案鹦鹉的照片中,都未对这些鹦鹉是否有脚环予以确认。从辨认照片中可以看出,这些鸟笼拍照地点和谢某查获的鸟笼,放置在同一地点,有互相污染的可能。“这些作为证据都并不充分。”斯伟江说。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原创作品拒绝任何形式删改,看法新闻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责任编辑:孙鑫鑫 CN066)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