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沙已婚男背着妻子赠情人房产法院:系无效民事行为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通讯员陈检文天骄长沙报道
长沙一名已婚男为了让情人“忠于自己”,竟与她签订了一份承诺书:未经其同意禁与其他男性发展亲密关系,否则收回赠予财产。之后,为了讨情人欢心,男子开始大笔转账,甚至豪赠房产。正当两人感情愈见浓烈时,妻子发现喊了“停”,一纸诉状将两人诉至长沙市天心区法院。
10月26日记者了解到,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均认为,这份所谓的“忠诚协议”无效。
事件
背着妻子给情人17万,还送房产
47岁的蒋某在长沙开了一家公司,妻子黄某则在国外陪小孩读书。2013年5月,蒋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认识了时年25岁的女子唐某,两人逐渐发展成不正当男女关系。
为了稳定这层关系,让对方“忠于自己”,2013年9月27日,蒋某与唐某签了一份“忠诚协议”,约定:“蒋某与唐某共同相处的岁月里(最少五年),唐某不得未经蒋某同意与其他男人发展亲密关系,否则蒋某有权收回赠予唐某的房产等贵重物品。”
“协议”签好后,蒋某便放心了,开始大胆地为这段感情投入金钱。2015年8月16日,在七夕情人节来临之际,唐某还收到了蒋某以支付宝转账方式赠予的5000元。
在2013年9月至2015年11月期间,蒋某在未经妻子黄某同意的情况下,通过银行和支付宝多次向唐某转账,其中有11笔单笔超1万元,共达17万元。为了讨唐某欢心,蒋某甚至以唐某名义在外地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支付10.3万余元的首付款后,又出资6.9万元装修款为该商品房进行装修。
正当两人的感情逐渐升温时,这段不正当的关系被妻子黄某发现了。见丈夫如此“大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送给情人,黄某一气之下将丈夫和唐某起诉至天心区法院,提出了确认蒋某对唐某的赠予行为无效等诉讼请求。
丈夫找人假冒妻子卖房 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狄先生为了卖掉妻子牛女士名下的房子,指使他人冒充妻子,办理了委托孙某代办涉案房屋的出售、过户等事宜的委托书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