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吴晓锋
本报见习记者 战海峰
想到外婆过节期间无人照顾,孝顺的外孙打算把她接到自己身边,便让外婆坐上了他的箱式货车。然而,他的货车上装载着1.4吨危化品,最终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被警方查获。
近日,这起重庆市首例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驾驶案在南岸区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朱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孝顺是件好事值得称颂,但朱某的神经也太大条了吧——他开的是载有危化品的货车,并且其本人不具备危化品道路运输资格。此案揭示朱某等人对非法运输危化品存在巨大安全隐患的极度漠视!
出生在重庆市沙坪坝区的朱某案发时不满25岁,是个标准的“90后”。高中毕业的他没有固定工作,在自家开设的工厂里帮忙,在周围人眼里,朱某是个孝顺孩子。
2017年1月20日,这天是农历小年,考虑到外婆一人在家,下午5点多,朱某在不具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资格且未采取任何相应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驾驶无运输危化品资质的轻型厢式货车,运输20桶共计1.4吨工业磷酸,从重庆市南岸区某化工公司出发前往沙坪坝区陈家桥。
1月20日,重庆市“打非治危”专项行动第一天。当朱某车辆行驶至重庆市南岸区开迎路G50S高速路收费站时,重庆交巡警总队民警联合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正在此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
检查过程中,民警与执法人员发现朱某驾驶的货车车箱内有20只蓝色塑料桶,原以为是运载潲水的车辆,但见塑料桶体积较小,车厢内无明显油迹,且货车车厢密封,与运载潲水的车辆明显不同,遂立即查看运载清单,并对朱某进行询问。在保持几个小时沉默后,朱某开了口,他告诉民警,车子是自家工厂的,是普通厢式货车,不具备运输危化品资质,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自己也只有驾驶证,没有运输危化品运输资格证。当时,车上除了驾驶人外,还有两名乘客,一名是在当地随意找的搬运工,而另一名是朱某将近80岁的外婆,均不具备押运员资格。
对于为何要用自家货车运输危化品?朱某表示,自家工厂是加工清洁剂的,而加工所需的原料磷酸来自某化工厂。由于自家工厂只需要小剂量的磷酸,没必要动用可运送5吨至10吨的专业运送危化品车辆,否则成本很大,因此就用自家车辆来运输磷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