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
《意见》提出了六项重点任务。一是组织开展摸底评估,对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逐一登记造册。二是编制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方案实施前要向社会公示。三是组织实施搬迁改造,最大限度降低搬迁改造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四是强化搬迁改造安全环保管理,严禁搬迁改造企业在原址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五是妥善化解各类风险问题,认真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六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搬迁改造同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流程再造、组织结构调整、品牌建设等有机结合,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意见》制定了三项政策措施。一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二是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三是加大土地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