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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状告九旬老母:“您没有让我过上一天好日子”

2017-09-05 11:36:11    长江网  参与评论()人

方案二是母亲仍由郑女士照料,但母亲需把国家给予的基本养老金放到敬老院财务室,由敬老院财务室每月从银行存折上划转基本养老金约3500元,不足部分由郑女士和妹妹共同垫付。同时,郑女士保证每周带母亲出敬老院去餐馆吃一次饭,买母亲喜欢的食物。

郑女士在信中对母亲的存款还提出了一个要求,要求母亲把5名亲生子女都约到法庭上,当着大家的面出具存款单据,并说明除去日后郑女士和妹妹垫付的敬老院费用后如何分配、由哪位子女监管。郑女士在信中称:“这件事必须办,坚决不能在您百年之后,您的其他子女向我索要您的存款。这件事也是我要到法院解决的重要原因,我不能让自己27年(从1989年您得脑血栓开始至今)照料您忍受了难言之苦和折磨,还让您日后给我埋下恶果。”

母女双方均不同意调解

郑女士向法庭提交了公证书、母亲写的字据、存折,以及敬老院工作人员、家政人员和邻居的证言,除详细说明家庭成员情况外,还证明母亲的养老金数年来1分钱未动,且母亲另有存款数十万元。此外,郑女士还向法庭提交了给母亲洗脚、掏耳朵和带母亲吃饭的照片,以证明自己对母亲尽了赡养义务。

在法庭上,郑女士的母亲仅在答辩时称,郑女士所诉事实和理由不清楚、不成立,但对证据未当庭进行质证。法庭上,双方均表示不同意调解,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一周后,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先是认真、深入了解了郑女士和其母亲的情况,发现郑女士和母亲以及郑女士的妹妹三人之间相处的还算融洽,郑女士对父母双方颇尽孝道,敬老院和街坊邻居也有目共睹。而老太太的退休金并不算低,但长年一分不动,加上其他存款,老太太已经积攒了有数十万元。

老人吐露心声达成和解

法官耐心询问老太太为何如此,老太太犹豫许久吐露了心声。她考虑到自己与郑女士父亲系再婚,且双方之前均有其他子女,自己与郑女士父亲再婚后又有了两个女儿,而自己又与郑女士父亲离婚了,郑女士父亲回京后又不肯与自己复婚,考虑到复杂的家庭环境,老了无人管的担心和恐惧深深地扎根于自己的心底,所以才拼命攒钱,打算哪个子女对自己孝顺就把财产给哪个子女。

最终双方经法官劝说,裂痕逐渐弥合,并决定回去仔细考虑斟酌。第二天,老太太交来了和解方案,为妥善解决矛盾,自己决定由小女儿即郑女士的妹妹赡养,所有养老金和存款也都交给小女儿保管和支配,但郑女士必须对老太太尽义务,对其他子女是否尽义务不做强求。郑女士随后也撤回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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