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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遭盗刷巨款 移动公司被判承担50%责任

2017-07-12 10:22:30  检察日报    参与评论()人

手机卡被人冒名补办,导致银行账户内的钱款被人从网银转走。移动用户以运营商未尽审核义务,具有过错等为由,要求运营商赔偿因其手机卡被冒名补办致银行卡遭盗刷造成的损失。而运营商则以客户对自身身份信息及手机服务密码保存不善,过错在客户自身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因手机卡被冒名补办,银行卡遭盗刷损失应当谁来担责?

银行卡内巨款被盗

郭忠信是福建省厦门市人。几年前,他在厦门市一家商业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在办理这张银行卡时,他将银行卡与自己尾号为7552的移动手机号码做了绑定。

2015年12月20日,郭忠信去泉州市看望朋友。在大家一起喝茶聊天时,郭忠信突然发现自己的手机没有了信号。当时,郭忠信以为手机出现了问题,并没有深究手机没有信号的原因。当天晚上,郭忠信回到了厦门的家中。当他发现手机依然没有信号时,觉得有些蹊跷,就用家人的电话打客服热线咨询,却被告知这个手机号码已在当天被申请过报停和报停复机,并到营业厅网点办理了复机、补卡业务,原手机卡已经失效了。

“我没有申请过手机卡的报停、报停复机,更没有到营业厅网点办理复机、补卡,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郭忠信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银行卡上的钱会不会被盗?

郭忠信立即打开电脑进行查询,发现在当天16时32分至35分期间,绑定手机的银行卡对应的银行账户被通过网上银行分三次各转账支付了5万元、4.9万元、1.17万余元至“田永青”的银行账户内,合计11万余元。

郭忠信拨打银行的客服热线进行询问,上述三次转账行为得到了银行的确认,同时被告知在上述款项转出时,银行均将转款所需的验证码通过短信方式发送至郭忠信的手机号码中。郭忠信恍然大悟,自己的手机号码遭遇报停、复机、补卡一系列的行为,目的就是为了在盗取自己银行卡上钱款时能够获取银行发送的转款所需的验证码。

次日一早,郭忠信匆匆来到移动公司营业网点。经移动公司工作人员查询得知,2015年12月20日上午,尾号为7552的手机号码通过拨打“10086”向移动公司申请报停和报停复机,当天下午,在郭忠信银行账户上的款项被转出前,有一男子持“郭忠信”的居民身份证、厦门市社会保障卡在移动公司的营业厅以“机主持身份证件(人工校验)+服务密码”的方式办理了改换卡即补卡业务,重新补办了一张仍为7552手机号码的新手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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