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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乐游野趣多 合法经营风险少(2)

2017-04-16 08:56:18    人民法院报  参与评论()人

小李诉称,该农家乐的菜谱及服务员推荐饼子炖小鱼时说的是30元一份,并非30元一斤,所以要求法院确认饼子炖鱼的价格是30元,要求农家乐返还欺诈所得120元,并要求三倍赔偿。农家乐辩称所有菜品明码标价,不存在欺诈行为,且5斤的鱼不可能只卖30元。为证明答辩意见,农家乐提供了8本菜谱,上面载明饼子炖小鱼价格均为每斤30元。小李则认为农家乐提供的菜谱并非当时菜谱,故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去核实菜价问题。

后法官亲自前往农家乐调查,现场取得的菜单价格与农家乐在法庭上提交的一致。针对法院的调查结果,小李表示认同,但不同意撤回起诉,坚持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宣判时,尽管小李败诉了,但他服从判决结果,因为他说他是败给了证据,而不是败给了农家乐。他表示下次再有类似情况发生,他一定会注意留存证据,及时维权。

■法官说法

农家乐的餐饮服务与大型酒店的餐饮服务在价格、品质及服务质量上有所差别,尤其是乡村游景区附近的农家乐、民俗户,因为接待的顾客多是以自发组织旅游的散客为主,所以可能会发生宰客、虚假宣传等问题。尽管小李表示就餐当时农家乐菜谱上饼子炖小鱼的价格是每份30元,而不是每斤30元,但是他并不能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相反地,农家乐提供8本菜谱上饼子炖小鱼的价格均是每斤30元。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小李不能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所以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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