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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集中敲槌 五起案件三起当庭宣判(3)

2017-04-01 11:11:53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权力意味着责任,随之而来的是压力。主审法官梅芳来四巡之前是助理审判员,习惯了领导层层把关的传统模式。担任主审法官后,全部文书均需她自己签发,她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当案件形成文书需要签发时,我连续几夜睡不着觉,压力很大。”

让主审法官们下笔踟蹰的,不仅是压力,更多的是责任。主审法官杨立初曾当过基层法院院长,有过替别人审核把关、签发裁判文书的丰富经验。即便如此,他在签发自己案件的文书时,依然慎之又慎。他说:“院庭长不参加审理案件就没有作出裁判的权力,其实质就是去行政化的问题。让审理者真正有权裁判案件,才能更加地对案件负责。签署法律文书时,感觉这不是一种权力,而一种责任,丝毫不敢掉以轻心。”

实行地域回避,构建制度围墙

四巡的主审法官中,有不少人的籍贯或成长地属于巡回区四省。为了防止地方人情关系对审判工作的不当影响,减少对法官依法公正办案的干扰,四巡明确提出:法官不办“老家案”!

在诉讼法规定的回避情形中,并没有地域回避,这是一项独具特色的创新。经过主审法官会议多次讨论,四巡专门制定了“办案地域回避规定”,明确要求:“主审法官不承办成长地或原工作地所在省的案件,也不参与此类案件的合议。主审法官不承办法官助理成长地或原工作地所在省案件,但审判团队中有两名法官助理且其中一人成长地或原工作地不在同一省的除外。主审法官不承办当事人为主审法官或法官助理成长地或原工作地所在省的案件,也不参与此类案件的合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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