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刘新华) 经历七年的等待,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黄墩镇大朱洲村70多岁的刘长汉近日终于拿回了自己承包的土地。
事情要追溯到七年前。2010年4月,刘长汉与大朱洲村委会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并交付了三年承包费和桑苗押金,承包了桑园地10亩。但此后,换届后的大朱洲村委会把刘长汉承包的桑园地又承包给了其他村民,七年来一直未向刘长汉交付土地和退还承包费。刘长汉于2012年10月起诉至岚山区法院,要求村委会交付合同约定的桑园地并赔偿损失。一审法院依据刘长汉持有的土地承包合同,依法进行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大朱洲村委会于2013年3月向刘长汉交付承包的土地,并对原合同延长一年承包期和赔偿相关经济损失。调解书生效后,村委会却以种种理由拖延,迟迟不履行法定义务。刘长汉于2013年4月向岚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5月立案。又过去了三年多,执行仍遥遥无期。
2017年1月,岚山区检察院干警在巡访中得知上述情况后,第一时间走访了村委会和刘长汉,发现刘长汉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同时了解到刘长汉有残疾,还要照顾残疾的老伴和体弱多病的儿子,家庭困难,土地是他们唯一的生活来源。
随后,岚山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更换案件承办人,加大执行力度。在检察院和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刘长汉与村委会近日达成和解协议,村委会当场给刘长汉丈量了10.24亩桑园地。纠结多年的土地问题终于圆满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