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后,与农民住房财产权一样,成了农民抵押贷款的新法子。2016年12月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获法律授权满一岁,情况怎么样?记者随中国人民银行赴浙江进行了调查。
规模种植有了可能
“到2016年年末,我们农场已流转了500多亩土地,不仅种了葡萄、桃子、洋香瓜,还有200多头湖羊、鸡等,预计净利润能到100多万元。”陆建明是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青莲寺村人,养了20多年猪没赚到什么钱,直到2013年流转了几百亩土地,成立海盐县百合美家庭农场,才渐渐走上致富路。
流转土地只是开始,农业前期具有投入大、产出慢、资金回收周期长等特点,光是建大棚的钢管外壳就需要几十万元,没有那么多钱怎么办?
“多亏了这个好政策,我现在可以贷款了。”陆建明告诉记者,海盐农信社根据土地经营权及租金实际支付剩余期限、流转价款、支付价款、预期收入等进行合理评估,不久便发放了180万元的“农钻通”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加上其他担保贷款180万元、信用贷款20万元,农场所需资金很快就筹集完毕。
陆建明走上致富路并不是偶然。作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县、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全国新型城镇化试点县,海盐县探索形成了“确权先行、权能均享、标准引领、风险分担”的方式。
据中国人民银行海盐县支行行长张星荃介绍,该县依据“确权—流转—抵押”的流程,分别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和他项权证,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抵押担保等权能,使承包地农户、流转经营者、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均能平等享有财产权和收益权。目前,已100%完成对71015户32.55万亩承包土地确权颁证。同时,通过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金融产品介入,使较大规模土地流转成为可能,进一步活跃了交易。截至目前,全县农地抵押贷款余额1.05亿元,已累计发放贷款3.45亿元。
建担保,降成本
要想农村金融改革顺利开展,就要解决好商业银行的后顾之忧。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行长孔祖根认为,银行作为市场主体,一味地放贷款也有违市场原则,担保层面的工作一定要做好。
为此,丽水市建了4个层次的担保体系,包括由政府出资的涉农担保公司、商业融资担保公司、行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发起的合作性担保组织以及村级互助担保组织等。
花桥村村长郑自友说,以前村民申请贷款需要互相担保,要给别人担风险,谁也不愿意。而成立村级互助担保组织则将村民自愿筹资的80万元作为贷款担保保证金存入农信社,实行封闭运行,农村信用社按最高不超过担保金的10倍向农户发放贷款。这种出资模式比财政性出资、依靠扶贫资金组建等出资模式更有利于严格管理和控制风险。
“不仅有效破解了农民贷款抵押担保难,还大大降低了融资成本。”郑自友说,根据惠农担保合作社与农信社签订的《担保合作协定》,农村信用社发放由惠农担保合作社提供担保的贷款,结合农户信用等级等情况实行优惠利率,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20%执行。比如,2016年10月发放的贷款平均利率为5.22%,比基准利率上浮20%,比其他农户担保贷款少上浮30%—50%以上。以10万元贷款计算,农户1年可少支付利息近3500元以上,减去担保手续费用1680元,农户仍可减轻融资成本一两千元。
据统计,该村惠农担保合作社成立前,该村村民贷款仅为88户729万元,而惠农担保合作社成立后的贷款户数已达到142户1317万元,贷款满足率由50%提高到98%,贷款覆盖面由25.9%提高到41.8%。
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长期以来,银行和农户信息不对称、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等影响了农村金融的推进。孔祖根认为,要让金融机构商业利益可持续的同时,又愿意为“三农”服务,很重要的前提是由各级地方政府搭建一系列平台来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支付环境、信用环境、物理网点、法治环境等,降低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成本。
为破解信息征集更新难、数据质量不能保障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首要难题,丽水市组织抽调机关乡(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村民代表和金融机构信贷人员1.73万名,以逐户上门、面对面填报的形式开展信息征集工作,为全市农户建立了基础信用档案。
“通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对农户系统的建设,有效缓解了长期存在的银农信息不对称问题,大大激活了农村金融市场活力。”孔祖根说。
截至2016年10月末,丽水市已评定信用农户41.3万户,成功创建905个信用村(社区)、38个信用乡(镇、街道)、2个信用县,信息更新率达99%以上。其中,共有35.53万户信用农户累计获得386.32亿元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