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欲,是罪恶之源。
男子赵,某银行太原古交市支行综合柜员,主要负责银行柜台日常业务的授权、现金交拨以及金库现金交接。去年2月9日,赵当班负责分发和保管银行库存现金,趁人不备,将库存现金22万元藏匿于棉衣中。
当日下班后,赵将22万元拿回古交的临时住处。2月10日一早,赵带着22万元现金乘车回到忻州市五台县家中。途中,在五台县城归还了向堂哥借的6万元。
该银行古交市支行职工上班后,发现库存现金缺少22万元。职员将这一情况汇报给了支行行长徐。由于赵当天休息,徐赶紧联系了赵的父亲和二姐。徐开车到了赵家,赵承认钱是他拿的,还说只剩16万元了。徐开着车,带着赵的父亲和二姐拿上16万元到了古交。之后,由银行职工筹款6万元。公安机关侦查期间,赵的近亲属将剩余6万元交还给某银行太原古交市支行。
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秘密窃取单位财物22万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赵主动向办案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赵无异议。
赵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原标题:山西一银行柜员趁人不备 下班顺走22万元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