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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两制”之间搭建沟通与融通的桥梁——访中国法律服务有限公司高级主任庄仲希(6)

2017-06-15 01:21:46    国际在线  参与评论()人

庄仲希:我觉得这一点是香港的特点。无论是境外人士、港澳同胞还是其他国家投资者进入内地,以及内地企业、个人出来走向世界,香港都可以做中介。

走出去的时候需要法律,法律需要语言、法系、人脉。语言,香港是英文,法律工作者学习的都是英文。人脉,他们大部分人都是在世界各地学完回来,现在很多律师都有他自己有网站,甚至在一带一路提出之前很多律师都有自己网站,有的包罗东南亚、有的包罗欧洲,而且这些都是中小型律师;大型的、巨无霸的律所那更是跨全世界的。法系,一带一路很多国家是普通法系,香港人有很多工作网络。

具体讲,香港能帮助的首先一点是法律查明。我们企业要出去之前,对当地法律要有很清晰的认识,香港专业人士在当地的工作网络都可以给我们用上。另外,具体经济活动时,内地律师和我们熟悉可靠的香港律师可以一起合作,为我们出去的企业项目查明法律,确立协议合同,在履行中保驾护航,少走弯路。这个是很重要的。

记者:内地法治越来越完善,未来是否还需要香港作为普通法的窗口?

庄仲希:香港这个窗口肯定是要的。中国版图里面有香港这一块,给我们借鉴的东西并不是一年、两年、十年、八年就可以体会到。现在我们内地司法改革中,很多事都吸取了香港法治好的东西,比如说非法证据排除,这原本是普通法的范畴,现在我们也学了。只要慢慢琢磨,慢慢体会,和我们中国实际情况结合,和具体的中国司法实践慢慢契合,就能取得成果。

记者: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

关键词:香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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