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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现“汽车坟场” “僵尸车”治理路在何方?

2017-12-05 06:16:58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据了解,针对“僵尸车”问题,今年5月,北京市占道经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2017年集中整治长期停放废旧机动车工作方案》,以城六区为重点,全面排查和清理侵占城市道路、背街小巷、公共区域、居民社区、城乡接合部长期停放废旧机动车。

此前,从2月底开始,朝阳区城管部门就曾联合属地综治、社区开展了对“僵尸车”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前期摸排,他们在五环内共发现了500余辆“僵尸车”,并全部清理。截至5月底,海淀区共摸排出占用公共资源的废旧车辆632辆,其中机动车394辆,非机动三轮车238辆。

对此,秦希燕指出,专项整治效果明显,应该让这种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常态化。

秦希燕建议,应当实行分区域集中清理规划,交管部门应定期联合城管、消防、小区物业、居委会等多部门,按照“科学规划、严格查处、分步实施”的方针,对居民社区、商场停车场的“僵尸车”及时清理。

“根据排查采集的‘僵尸车’基本信息,查询核对车辆相关信息,对于车主明确且能够及时联系上的,要通知其限期处置。”秦希燕说,对逾期未处置的车辆依法拖移至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停放,经公告仍未前来处理的车辆依法处置,进行拍卖或拆解,对已报废车辆进行强制报废。

秦希燕提到,在清理“僵尸车”的过程中应注意留存证据,拖移车辆的现场工作人员应通过拍照、录像的方式固定违法事实和证据,并做好登记,如有必要可请公证处人员到场公证。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杰认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我国车辆报废标准以车辆的使用年限、累计行驶里程及年检情况作为主要参考指标。那么对于一些不进行强制报废的私家车,也应该有一定的复检制度,比如对于使用年限超过10年,行驶超过10万公里的,在年检过程中,应当检查其每年行驶的公里数,如果行驶得太少,说明该车常年不开,对连续5年行驶的公里数达不到标准的车,认定为“僵尸车”,并加以报废处理。

对于报废车的处理,美国的做法是每辆报废车给予4000美元左右的高补贴,并对拖车公司予以法律授权,由其解决拖车、停放、收取费用等一系列问题。

杨杰认为,我国可以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鼓励车主自愿进行车辆报废,同时,应当改进汽车产业技术水平,优化汽车回收工程,对汽车零部件进行循环再利用。“并对车辆该报废而不申请报废的车主进行相应处罚,以增强车主的责任意识。”杨杰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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