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

现金贷监管细则落地:“野蛮”展业将得到遏制

2017-12-04 07:21:5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每经实习记者 边万莉 每经记者 向江林 每经实习编辑 陈 适

现金贷监管细则终于落地。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现金贷”业务开展必须遵循的六大原则,并对高额息费、不当催收、多头借贷、风险扩散等问题作了详细的规定。

91金融创始人许泽玮认为,这份文件出台非常及时,预计将扼制现金贷业务中很多违法违规行为,在监管趋严、政策尚未完全落地消化的背景下,预计持牌机构对相关合作会更加谨慎,业务开展也可能会放缓。

对于此次规则带来的影响,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表示,目前社会上数千家现金贷平台“野蛮”展业的现象将得到有效治理,按照《通知》要求,不具备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不得展业。目前社会上一些开展现金贷业务、但并未取得放贷资质的机构,如各种网络理财公司、网络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科技公司、助贷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等,按《通知》要求,这些机构将会退出市场。

●不得向无收入来源借款人放贷

近期,具有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等特征的“现金贷”业务快速发展,在满足部分群体正常消费信贷需求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过度借贷、重复授信、不当催收、畸高利率、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也十分突出,存在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隐患。针对现金贷存在的问题,《通知》明确了“现金贷”业务开展六大原则,并将对网络小额贷款开展清理整顿,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也会进一步规范,对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完善管理,对各类违法违规机构则将加大处置力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通知》指出,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准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