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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贷”监管落地 明确业务开展六大原则

2017-12-02 04:11:55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上海一家以P2P为主要资金来源的现金贷平台副总裁肖建(化名)称,“目前我们最大遗憾就是牌照和资金来源的问题。”在具体整治方案出来前,他谈过几家持有互联网小贷牌照但可能短期内并无实际业务的上市公司,“想跟他们谈挂靠的事情,若监管最终不能认同,我们可能真的就无法再继续了。”

一家正在为IPO进程努力的平台公关总监陈英(化名)这样告诉记者,“现在牌照已炒到8000万-9000万了,但是有价无市,大家多数都不敢买,除非胆大的。”在陈英看来,很多省份的金融办都有明文规定,最近一年内牌照的持有方不能发生过控制权变更,“这种牌照交易的主体,国家是不认可的。

张华(化名)是某家已上市互金公司的高管,他们公司目前也有部分现金贷业务,他认同陈英的说法。

  解读2

  贷款利率禁止违反规定

《通知》规定: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的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当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定,禁止发放违反利率有关规定的贷款。

黄益平认为,这一新规传递的信息是:第一,有场景、获客成本较低、风控能力较好的机构可以继续做现金贷业务;第二,贷款期限适当拉长。客观说,如果借款期限只有两个星期或者三个月左右的贷款,36%的利率难以覆盖平台的成本。

黄益平说,部分平台没有场景、风控能力不佳、资金无指定用途,也没有固定的客户群体,并且客户可能无抵押资产,这必然导致这些平台固定获客成本较高。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绝大部分平台的年化利率超过36%。新规后,可能会有一大批的平台因为成本问题难以持续。

从业者张华解释道,单除了利息外,行规关于息费及收费方式名目很多,例如,服务费、撮合费、查询费等。还有一种是从借贷产业链上下游收费的。“监管是想把利率、息费封顶,但如果是P2P平台,资金成本比较高,加上坏账,封顶之后很多从业者就没有办法盈利了,就会出局。”张华所在的平台已做了最坏打算,在《通知》出来之前已对息费和借款期限做了调整。

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认为,此前,一些机构试图用“率”改“费”的方式逃避监管,表面上“降低”借款利率,“符合”监管规定,同时用较低利率水平吸引用户。但实际上,一些借款利率以借款手续费的方式征收,增加了隐形成本,可能会误导借款人,加重借款负担。《通知》将利率和手续费统一计入借款成本,这可能会动摇一些现金贷机构的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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