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保险销售需录音录像业务员吐槽成本高有客户嫌麻烦
保险销售新规“落地”有点难
调查动机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中国保监会此前印发了《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这一暂行办法于11月1日正式实施,要求保险公司在重点业务领域执行“双录”制度,即通过对保险销售过程现场的录音、录像,以便于监管部门随时检查抽查,并在发生纠纷时进行可回溯管理,进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保险销售新规尤其是关于“双录”的规定已施行一段时间,这些规定实施情况如何?《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 本报记者 杜 晓
□ 本报实习生 丁靓琦
近日,中国保监会公布了2017年前三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数据。前三季度,保监会机关及各保监局共接收涉及保险公司的保险消费投诉72279件。据介绍,在涉及人身险公司的投诉中,销售纠纷17160件,占人身险公司投诉总量的49.56%。销售纠纷涉及险种集中在分红险和普通寿险,主要反映承诺高收益、夸大保险责任、隐瞒保险期间、缴费期限和退保损失等问题。
针对保险销售纠纷多发问题,保监会印发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于1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对保险销售过程现场录音、录像。这一规定被认为可以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不过,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的某些问题成因比较复杂,“双录”规定能否落实尚待观察。
“双录”利于提升信用
长期以来,销售欺骗、误导行为都是保险行业的痛点。
曹伟是一家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他坦言,销售过程中确实存在误导消费的行为。
“误导消费行为比较多,这是避免不了的。比如夸大保险范围,会让客户觉得啥都能赔,但实际上只是个意外险。此外还有误导消费者账户的功能、夸大利率、把保费说成本金等情况。”曹伟说。
家住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东里的魏红曾经购买过保险,她告诉记者,“业务员给我们推销产品时,往往是强调有多高的收益,很少提示保单存在哪些风险,也不告诉我们犹豫期的权利。有时候,业务员也会称某款性价比比较高的产品将提价或者停售,以此来诱导我们尽快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