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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发出5封监管函

2017-11-11 07:40:5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记者 姜 楠

11月3日至11月9日期间,深交所共对3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对5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其中,2宗涉及信息披露违规、3宗涉及买卖股票违规;发出重组问询函4份、关注函7份、其他函件40份。刚刚过去的五个交易日中,深交所共对30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调查,涉及盘中拉抬股价、盘中打压股价、开盘虚假申报、对倒对敲等异常交易情形,并及时采取了监管措施,共对45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10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3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分别是,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存在会计差错、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以及违规对外借款;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构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6年年报相比存在重大差异且未及时进行修正。上述三公司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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