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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机票代理行业服务费“新元年”呼之欲出

2017-11-07 15:45:5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反对者则认为:OTA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以讨巧的预订方式使消费者在不知情的状况下产生了消费。尽管国家民航主管部门颁布的互联网机票销售行为规范明确强调严禁销售企业的“搭售”行为,但是国内主要的8家OTA并未认真落实相关规范条例。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反对者的疑惑,工商总局近日表示:订票平台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搭售”,但不能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机票行业不准征收服务费,在“做大做强”国有企业的同时,最终却让代理行业中的民营企业受伤害——这实际上与相关部门要求的“鼓励民营企业”的思路相悖。未来,随着互联网平台的发展,免费服务带来的巨大交易成本和人工费用并不能降低平台的边际成本,OTA网站也不例外,互联网平台适度收费是一个必然趋势。目前,这样的呼声逐渐高涨。

  因此,以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为代表的多名业内专家建议,与其取消此前的国内机票代理费的前后返政策,不如允许机票代理收取适当的服务费,进而覆盖代理商的代理成本。

  变革之下需别开生路

  所谓的“机票搭售”,其实就是一种“堤内损失堤外补的成本回收机制”。在现行机票代理政策下,代售机票不仅不赚钱,反而还亏损。数据显示,机票代理商一张机票的代理成本在13元-16元之间,但携程此前坦言,目前一张机票的反佣不足以覆盖成本。

  但在线旅游服务又不能没有机票订购服务,那就要想办法,把因此造成的成本弥补回来。

  那么,假设航空公司不给代理商佣金了,OTA们还卖机票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因为机票可以带来流量。抓住机票所带来的流量,配合提升酒店等其他旅游产品的创新,依然可以创造企业利润。更为重要的是,航空公司也继续依靠着OTA售卖机票,OTA不仅提供了自由行产品、跟团游产品、定制游产品等多种类型的套餐产品,帮助航空公司销售机票之外,单纯的机票销售更是占据相当比例。虽然在提直降代的背景下,航司以50%的直销比例为目标,代理机票的比例由此遭到挤压,但即使是这样,剩余的50%也仍然需要OTA等平台帮助销售,尤其是,在2016年航司一系列的政策之后,中小票代们加速离场,相应的市场份额也需要其他代理商和OTA平台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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