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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孟依买万达资产光鲜褪色 珠江人寿俩月两吃监管函

2017-10-13 07:17:5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珠江人寿董事会运作不规范。一是董事会成员及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缺乏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二是独立董事占比不足。三是未在第一届董事会任期满前三个月按要求启动换届工作。四是董事会会议记录缺少会议议程、董事发言要点、列席监事发言要点等内容。五是董事会定期会议未提前10天通过文件和邮件形式向保监会报送会议通知。六是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涉及重大事项的议案。七是珠江人寿董事存在2016年内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同时,珠江人寿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一是资金运用关联交易比例不合规。二是关联方档案不完整,管理不规范。三是关联交易未识别未报告。

保监会表示,珠江人寿存在的问题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以及《关于规范保险公司章程的意见》相关规定、《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指引》第六条、第三十条、三十八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二条、第七十八条,《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以及《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相关规定、《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相关规定、《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等有关规定、《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试行)》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一条、《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等规定。

保监会对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四项监管要求。第一、应当高度重视公司治理评估发现的问题,在接到本监管函后立即实施整改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项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当明确具体时间和措施,确保将每一项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

第二、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要求,按照整改方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书面报至我会。已经整改完成的,列明整改完成时间及具体措施;尚未完成的,列明整改时限及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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