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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银行业严打“变脸消费贷”
业内呼吁银行实现消费信贷信用档案共享
“目前,银行之间的消费信贷信用档案信息不能共享,有些信息记录也不是很健全,这就使得一些人钻了空子”
法治周末记者蒋起东
“尊敬的客户,感谢您办理我行消费贷业务,为持续追踪资金使用情况,现需您上传相关消费凭证,请于2017年11月30日前通过我行信用卡网站完成凭证上传。”
近日,多家银行都向使用过消费贷的客户发送了类似短信,要求客户提供消费发票,贷款资金流向等消费贷消费凭证。而银行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希望了解客户贷到的资金有没有被挪用于购房,如果提供不出消费凭证,甚至很有可能被收回贷款。
消费贷,主要是指房贷、车贷以外的个人消费贷款,例如旅游、教育、医疗、装修等场景的消费行为。现如今,本来用途是用于消费者的各类消费支出的消费贷,却被大量挪作他用,尤其是进入房地产市场,用作购房者的购房首付款。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近期公布的《全国居民短期消费贷款流入楼市现象研究》数据显示,今年3月以来,新增异常短期消费贷款金额约3700亿元,估计其中至少有3000亿元流向楼市,约占新增短期消费贷款总额的30%。
大量消费贷信贷资金流入楼市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重视,各地监管机构纷纷下发文件重拳整治,对违规金融机构作出处罚,责令整改。
那么,消费贷信贷资金为何会流入楼市,又是如何流入楼市的?在严查之下,又怎样促进其回归正途,良性发展?
监管层严查消费贷挪用
9月14日,浙江银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书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杭州市分行因违规操作个人消费贷款挪用于购房等违法违规行为而被罚款65万元。
这并不是邮储银行杭州市分行第一次因个人消费贷款资金问题被处罚,今年3月6日,因个人消费贷款资金流入股市,该行也曾被浙江银监局罚款20万元。
9月6日,银监会公示台州银监局对浙江泰隆商业银行的处罚信息,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因多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70万元,其中原因同样有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