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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涉金融企业失信 应加大惩戒力度

2017-10-11 07:03:5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安 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涉金融企业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会议指出,要加强涉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涉金融企业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并部署了涉金融企业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相关工作。笔者认为,加强涉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非常重要,完善的信用体系,是推动金融业健康规范和规模化发展的基石。

会议要求各地方务必高度重视涉金融领域信用建设,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抓好七个方面工作,即抓核查、清存量、防风险、督落实、严考核、抓惩戒、建机制,形成对涉金融企业广泛覆盖的信用监管体制机制,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外延,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众所周知,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金融创新此起彼伏。但是,在各类金融创新尤其是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不断暴露出种种风险以及监管不足、信用缺失等问题。一些不良金融平台跑路事件,也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金融创新的信心。

以互联网金融为例,它体现了互联网与传统金融的融合与创新,其快速发展得益于互联网广泛的交互性和快速传播性。但互联网的虚拟性导致信息真实度难以识别,潜在风险高。互联网金融的六大发展方向为:第三方支付、P2P、大数据金融、众筹、信息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这都涉及信用问题。

因此,在信用越来越具备价值的今天,大力推进金融诚信建设,优化金融信用环境,对促进金融业稳健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笔者认为,加强涉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应建立起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深法律保护意识、完善金融信用征信体系和建立完善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信用记录的覆盖面,才能营造良好的金融信用环境,优化金融生态系统。此外,还要加大对金融欺诈、内幕交易、制售假保单、骗保骗赔、披露虚假信息、非法集资等金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强化金融业对守信者的激励作用和对失信者的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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