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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刷单平台非法经营案宣判 专家建议加大监管力度

2017-06-21 09:24:28    检察日报  参与评论()人

给自家店铺“刷”好评、给竞争对手“刷”差评,通过“刷手”的“购物”,将商品点评成质优价廉,误导消费者购买……随着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近年来的蓬勃发展,“刷单”逐渐成为一颗产业毒瘤,影响正常的商业秩序。6月20日,首例“刷单”平台非法经营案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当庭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被告人李汉宇通过“零距网商联盟”网站和利用YY语音工具,组织进行淘宝刷单业务,创收近90余万元。最终,李汉宇因犯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连同此前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九个月。

庭后,主审法官余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网购环境需要净化,互相刷信的行为,不仅影响消费者购买时的判断,也容易带来交易风险。如果不建立一个正常的网络交易秩序,不仅对消费者个人,甚至对整个网络经济的发展都会有影响。

刷单平台搭建成本低但收益丰厚

有统计称,早在2014年,全国服务于虚构交易的网站就有680余家、聊天群等通讯群组500家以上,年资金流在2000亿元以上,整个虚构交易产业链涉及人员达2000万,虚构交易的产品或服务价值更是高达6000亿元以上。

在某搜索网站,记者输入“刷单平台”后,“淘刷刷”“派代网”“Apple刷单平台”等诸多刷单平台一一呈现。不少平台声称,“最大限度提升淘宝信誉,是您开淘宝店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可以安全地进行淘宝刷钻等活动,完全不用担心资金问题”;“安全有效地进行店铺排名的提升”……

以“淘刷刷”网站为例,在其显著位置,用图示清晰地介绍了刷单的流程:首先,电商平台商家在刷单平台发布刷单任务。接下来,刷手接受刷单任务,进行虚假购买,发布任务的商家找合作快递发送空包裹。最后一步,交易完成,刷手好评,商家支付佣金。完成一笔交易,刷手可获利几元不等。但对于平台而言,众多的刷手,以及需要庞大的平台商家,往往在短时间内使其积聚巨大的财富。

被媒体称为首例电商平台状告刷单团伙不正当竞争一案中,90后的杨某利用“傻推网”等刷单平台,“开业”仅一年就赚得盆满钵满,除杨某本人获利36万元外,其余数名刷手合计获利超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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