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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创新层制度供给可期 精选层短期内难言落地(2)

2017-03-03 18:06:0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差异化制度供给包括监管制度与改革制度供给,并且一定是监管制度供给先行。”上述人士向记者表示。

这一说法与2016年全国股转系统副总经理隋强的公开发言基本一致。在2016年中国新三板高峰论坛上,隋强发表了主题为“不忘初心,勿忘改革”的演讲。隋强表示:“监管在前服务在后,监管跟不上,只有服务是没有意义的。”

隋强当时表示,基于前期分层管理的工作经验和已经开展的工作,下一步将重点推进差异化监管和服务。一方面推动挂牌公司创新层挂牌公司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切实加强信息披露发行融资和并购重组的监管,提升创新层挂牌公司整体规范化水平,在此基础上探索优先在创新层引入公募基金落实授权发行等制度;另一方面对基础层挂牌公司加强服务和引导。

创新层制度供给今年可期

自2016年6月27日新三板市场实施首次分层以来,市场热切期待差异化制度供给,尤其希望增加创新层制度供给,以改善创新层流动性带动整个市场流动性。

新三板分层的本质是挂牌公司风险的分层管理,其实现方式是制度的差异化安排,通过分层对不同层级挂牌公司实施差异化的服务和监管。新三板将通过分层,对不同层级挂牌公司实施差异化的服务和监管,即创新层公司优先进行制度创新的试点,基础层公司继续适用现有的制度安排。

去年年底,《证券日报》记者获悉,新三板创新层制度供给方案一致处于研究酝酿中,其中包括交易制度优化与改革,以及发行制度改革。据悉,一是创新层交易机制的优化与改革,其中包括优化协议转让、推出盘后大宗交易等,同时为符合条件的创新层企业适当引入价格竞争机制,即在交易过程中引入价格形成的竞争性因素;二是放开定向发行35人限制。

完善股票发行制度、提高挂牌企业股份分散程度也被认为是改善市场流动性的重要前提。2015年11月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就提出,鼓励探索放开挂牌同时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新增股东人数35人的限制,加快推出储架发行制度和授权发行机制。

目前新三板市场存在的问题在于,流动性不足且分化严重,下一步全国股转系统将推进发行制度与交易制度改革相匹配,共同促进公开市场下的流动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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