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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有偿抢票引质疑:和黄牛有什么差别(2)

2017-01-04 09:29:41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还有一个问题,也同样值得引起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重视,那就是抢票平台这种收钱帮别人抢票的行为到底该如何定性。正如很多网友所说,抢票平台的这种做法,和黄牛提前买到票,然后加价卖给消费者,在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所以期待有关部门尽快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这种现象给予明确和规范,避免消费者权益受损。

苑广阔

●剖析

破坏市场秩序和公平

“有偿抢票”增加了乘客坐车成本,虽然在一票难求的背景下,有张回家的票,一些乘客无奈“认了”,但都心有不甘,毕竟要多花不少的抢票钱,这个代价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支付且付得起的,不难想象“有偿抢票”制造了新的不公平。

若不有所遏制,有偿抢票服务会变本加厉、不知节制。暴利会刺激互联网平台向职业黄牛的方向大步迈进。还易引起多米诺效应,倘若此类加价抢票,攫取暴利的代售点不断出现,势必导致本来就很紧张的售票环节更加混乱。最终影响火车票的正常销售,损害消费者利益。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只要具备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的行为,并符合票面价值5000元以上或非法获利2000元以上要求,就构成“倒卖车票情节严重”,将被处以刑事处罚。“有偿抢票”是打着互联网创新旗号的倒票行为。火车票是公共属性的商品,商家利用“一票难求”的心理谋求利益是不可取的,对此,铁路部门及有关部门就应该采取有力举措,予以应对:春运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积极应对,增加运力,尽力缓解一票难求,这是防治“有偿抢票”的根本之道;加大法制宣传,强化“打炒”力度,严防囤票、倒票违规违法案件的发生。总之,铁路部门要把以顾客为本,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的理念放在首位,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技术能力,强化网站技术力量建设等,只有为旅客服务的“硬件”和“软件”同时升级,同时协同其他部门,严厉打击倒票行为,在技术和安全上保障消费者权益,才能更好地护航旅客顺畅回家,快乐过年。

斯涵涵

●建议

有偿抢票必须治理

春运抢票很难,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第三方抢票软件出现了,这些抢票软件真正是随市场需要应运而生。既然是随着市场而出现,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有偿抢票”服务行为,当相关人员利用第三方抢票软件时,就要付一定的费用,正如新闻中所讲,有百姓买300元的车票还需要另外花费66元抢票费,如此事件出现真让民众很尴尬。

通过第三方软件抢票,是增加了抢票成功的几率,但是这样多的第三方抢票软件出现,不但打破了市场公平,同时更因此让民众质疑这相关商家所从事的行为亦是黄牛倒票行为,只不过现在倒票是依靠高科技了,而不是依靠个人排队买票行为了,这样的事件出现,依旧给其他人增加了抢票的难度,也是打乱春运市场售票行为,因此对于这样的事件相关部门就应该重视,就应该进行治理。

小小的一张车票,寄托着无限的乡愁,更体现着相关部门服务百姓的责任意识,如何解决百姓之困,尤其是农民兄弟回乡的心愿,更需要相关部门重视,更需要相关部门献爱,而如今某些商家自恃在春运抢票工作中有高科技做嫁衣,利用高科技为自己获利,而不顾农民工兄弟的利益,真正是不道德之举。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此事,对侵害民利的第三方抢票软件叫停治理,切不可在春运活动中,让某些部门赚得盆满钵满而伤害民众的利益。同时铁路部门更应该对自身春运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通过利用多种平台售票的方式向民众售票,并且在春运工作中尽量多增加车次,让春运的工作再次彰显出铁路服务百姓的大责。

苗凤军

●三言两语

有偿抢票服务不是创新,不是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服务,而是通过牺牲部分乘客权益,让另一部分乘客多掏钱来获取便利,自己则从中渔利。这会制造不公,也可说是趁火打劫,可以说是侵犯了所有消费者的权益。

——戴先任

有偿抢票是否违规,需要铁总和监管部门予以明确,究竟是违规抢票,还是合法服务,都应有清晰的回应,让消费者明明白白选择。

——江德斌

以金钱购买速度和服务,打破了机会公平,致使一些出不起有偿服务费的人丧失了公平抢票的机遇,这违背了社会公德。——王捷

要让每位乘客都能顺利回家过年,维护公平公正,这就不仅要打击那些倒票的“黄牛党”,还要打击那些打着服务幌子行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商家。

——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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