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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票房被定性违法 违规影院将面临停业整顿(1)

2016-11-09 08:16:31  证券日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偷票房被定性违法 违规影院将面临停业整顿

偷票房首次入法 违规影院将面临停业整顿

业内人士指出,国内影视行业处于初级阶段,漫天要价、随性而为的事情比比皆是,贸然结合金融手段,风险无法把控

蕴酿一年之久的《电影产业促进法》(以下简称:《电影法》)终于出台,电影行业将彻底改变“无法可依”的现象。

北京天江律师事务所律师焦景收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内容上来看,《电影法》显然是一部具有较强行政色彩的法律,而对于生活中常出现的因电影制品引发的法律纠纷,除了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之外,并没有规定其他具体法律措施,《电影法》并不能直接用来解决电影行业中常常可能涉及到的知识产权类侵权纠纷。“可以说,《电影法》的出台,丰富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内容,通过加强对电影制作、拍摄、放映等方面的事前监管,从一定程度上减少电影行业领域内可能出现知识产权侵权的可能性,并且配合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传统知识产权法体系,一同构筑了我国未来文化领域知识产权立法的新趋势”。

不过,也有电影行业从业人员提出质疑,认为《电影法》出台的意义本身,大于法规实际内容。

偷票房被定性违法

11月7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146票赞成、1票反对、8票弃权,表决通过《电影法》。据了解,《电影法》将于明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与此同时,实施多年的《电影管理条例》将依据《电影法》进一步修订完善。

焦景收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向社会公布草案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电影法》历时一年多的时间,可以说本法的通过是在充分结合我国电影产业发展定位和电影产业保护的基础上做出的一个具有指导性的文化领域内的立法。“其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从电影的制作、拍摄、放映、审核到电影参展、后期保护、融资支持,再到对演员、电影院放映的要求等均做出来了明确的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电影法》对“偷票房”行为做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根据《电影法》第四十九条,电影院未如实统计销售收入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此外,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放映广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实上,随着近年来电影市场蓬勃发展,“偷票房”情况严重,已经成为整个行业的毒瘤,对电影市场整体发展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对此,电影主管部门表示,将针对此类情况做出严厉处罚。2015年以来,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通过曝光台,陆续曝光了12批共计72家严重违规电影院,并对其中22家影院违规行为处理决定进行了通报。

尽管行业主管部门积极监管,但是面对利益诱惑,“偷票房”的行为仍屡禁不止。今年,由博纳影院主投的《所以和黑粉结婚了》被曝偷票房,当时,博纳影业发行总经理刘歌曾公开发布《致偷票房影院的一封公开信》,表明博纳影业将严打偷票房行为的决心。

对于此次《电影法》明确指出偷票房属于违法行为,刘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小偷行为恐怕难以杜绝,“我们有公检法机关,也有刑法、各种法律,但是小偷诈骗也没停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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