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开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正在审议网络安全法草案、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草案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今日(11月7日)10时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局长何绍仁主持发布会。
何绍仁: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9位嘉宾来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这9位嘉宾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先生,李主任负责回答与释法有关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先生、教育部副部长朱之文先生、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先生,他们三位共同回答与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有关的问题。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阎晓宏先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主任王瑞贺先生,他们两位共同回答与电影产业促进法有关的问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局长赵泽良先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先生,他们两位共同回答与网络安全法有关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童卫东先生,他负责回答与关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决定有关的问题。
香港电台记者:想问李飞主任一个问题。想了解一下,这次人大常委会启动释法程序会不会变成一个惯例,以后在香港的行动或者香港的情况都会按照这样的事件去“插手”或主动释法,有关“港独”的问题会不会再有其他释法的情况?我们知道除了两位议员之外,还有几位之前都是第二次宣誓的,这几位会不会也受到这次释法的影响,他们的公职会不会被剥夺?谢谢。
香港有线电视记者:李飞主任,刚刚香港电台的第二个问题想补充一下,三位议员之前也是第二次宣誓,我们很想确认这次释法之后有没有追溯力或者追溯期,三位议员会不会被剥夺议员的资格?另外,之前行政长官在宣誓的时候,这个情况怎样处理?现在监誓人可以去决定到底议员的誓言是不是真诚的,或者有没有违反的?监誓人的权力会不会太大?谢谢。
中国评论通讯社记者:这个问题想问李飞主任。据我了解,之前全国人大释法一共有四次,这次是第五次。之前都是在香港基本法受到挑战时提出的,请问第五次全国人大释法是否可以理解为目前香港“港独”问题已经上升到了一定的高度?谢谢。
李飞:今天发布会这个桌子快坐不下了,本来我还要请我的副主任张荣顺同志来。所以,我一并回答三个人的问题,还要把时间留给其他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新闻发布会,不只是香港这一件事。第一,启动释法的条件和背景,是不是作为常态?你所关心的是不是这个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法律,这是宪制权力,也是宪制责任,保障法律的实施也是宪法规定的人大常委会的职责。香港基本法是全国性法律,对在特别行政区实施“一国两制”至关重要,所以,人大常委会为了保证基本法的正确贯彻实施,在必要的时候对基本法的有关条款作出解释,目的是使这部法律能够得到正确地贯彻执行。实际上大家看人大常委会释法都是重大问题才释法,而且对属于基本法规定的特区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人大基本上没有做过释法。
李飞:有些人讲人大要自我约束,权力不要用尽,我们讲权力必须要用,这是职责,但是我们也不会去干预特区高度自治范围内的事情,如果出现基本法在香港得不到正确实施,损害了香港根本利益,危及“一国两制”的原则底线的情况,人大常委会就要行使权力。现在都直播,我看香港所有人都能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