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落马高官的特权病:为所欲为 公权成谋私“自留地”

2018-05-23 13:26:1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在省委组织部工作期间,李云忠就以买房手头紧为由,向搞工程的老板“朋友”杨某“借款”70万元,此后却绝口不提还钱之事。等了一段时间,发现平安无事,他大受“鼓舞”,胆气日足。

2008年,将近50岁的他担任曲靖市委组织部长后,迎来了“大展身手”的舞台。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委托”、“招呼”,只要是有利可图,他都“乐善好施”,变着花样弄权敛财。

李云忠身边老板朋友众多,老板们对他十分恭敬,有求必应。可李云忠知道,老板们对他恭敬,只是看中了他手中的权力。他表示,因为我是领导干部,别有用心的人才会围着我转,投之以利,索取更大的利益。明知如此,他还是心存侥幸,胆大妄为。老板们给他送钱后,他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环节为老板们打招呼,一起发财。

按道理说,李云忠是组织部长,主要分管组织人事工作,不分管工程项目,在工程项目上没有多少话语权。但他却不那么认为,他常说:“我虽然不直接管工程,但是管着管工程的干部!”他利用职务便利,越位乱权,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并从中收受贿赂高达2400余万元,达到了肆无忌惮、无法无天的地步。

李云忠为多名私企老板承揽工程,在曲靖市的8个县(市、区)中,就涉及6个,共计20多个工程项目。这些工程项目表面上看来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制度完善、监督到位,事实上李云忠通过打招呼或安排下属与开发商协商等方式,早就将招投标制度架空。

曲靖市某房地产老板周某认为李云忠“神通广大”,多次向李云忠行贿共300余万元。李云忠拿人钱财、替人办事,利用职权帮其承揽了多个工程。

有一次,李云忠弄到一个项目,转给周某。周某又将该项目转给别人做,一转手就赚了500万元,可周某最后只给了李云忠90万元好处费。当李云忠从其他老板处得知真相后,大发雷霆,大骂周某是在“打发叫花子”。

后来,李云忠又搞到一个9000多万元的水利工程项目,再次找到周某。但这次他“吃一堑长一智”,提出要按照五五开的比例分配利润,周某坚决不同意。李云忠又提出要四六开,周某同意后,李云忠又以周某不可信为由,要求与其签订协议,明确分红比例。一个领导干部,居然干出了如此荒唐的事,令人不可思议!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