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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拒送货上门有违当面验收规则 四大矛盾待解

2018-04-12 07:51:07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如今,随着快递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未来快递智能柜、代收点所占的比例或许将会越来越大。但是,鼓励快递末端服务多元化的前提是,无论选择哪种送货方式,“送货上门”都应当是快递行业“最优先”的选择,特别是在遇到家里没人的情况时,快递员都应当征求收件人的意见,并且根据收件人的意见,来确定快递货物如何递送,如此,才是最准确的投递方式。所以说,快递“送货上门”的总原则、总要求不能变,如果一些快递员以“政策”为由拒绝“送货上门”,恰恰是曲解了“政策”的本意,也只能引发消费者的不满乃至吐槽。阎淑萍

  ●延伸

  智能快递柜

  四大矛盾待解

据分析,目前围绕智能快递柜产生的矛盾主要有四点:一是,快递员直接把生鲜放入柜,为何不再送上门?二是,收件人不知快递入柜,超时被收费谁买单?三是,取快递要扫二维码,泄露隐私怎么办?四是“开箱验收”无法保障,发生问题谁负责?

智能快递柜产生的这些矛盾,现在还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还只是处于发现问题的阶段,研究和解决问题甚至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在人类历史上,有时候,提出一个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现在智能快递柜的问题,应该是提出问题重要,更需要解决问题。这里当然需要依法审视问题,依法解决问题。

从法律角度看,快递以“投柜”代替上门显然是违反合同约定的,消费者签字的快递单也是一纸服务协议,上面写明收寄地址意味着购买的是“门到门”的服务,不是“门到柜”的服务。同时,智能快递柜作为一种寄存服务,是需要支付费用的独立服务,不能仅仅由快递柜企业和快递企业协商一致,还应该考虑消费者的权利,也应该和消费者协商,成为三方协议,明确智能快递柜的使用、投放、程序、费用等问题。对于代签收,如何明确其与快递公司和消费者的关系,同时保证快递公司与消费者的直接沟通,也是一个需要落实到制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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