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8日电(人民政协报记者 王惠兵)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关于进一步完善残疾人退休政策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涨。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刘珂将关怀的目光投向残疾人群,呼吁加强顶层设计,实行全国统一的残疾人与健全人区别化退休政策。
“实行残疾人与健全人有差别的退休制度,体现社会公平的同时,也凸显了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和执政为民的责任担当。”刘珂介绍说,尽管诸多省市相继实施了重度残疾人提前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规定,但毕竟只是地方层面的探索,缺乏全国统一的顶层设计,且对象只限“重度残疾人”,局限性较大。
刘珂告诉记者,残疾人是社会弱势群体,不仅生命体征较健全人薄弱,身体机能衰退也快,很多残疾人的身体状况无法工作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有研究表明,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人的平均寿命要低于健全人。
对此,刘珂建议,智力、精神残疾的一至四级人员,其他残疾类别一至二级人员的退休年龄统一降低为男性55周岁、女性45周岁;对于和健全人退休年龄相同的其他残疾人,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者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的,可申请提前退休;实行残疾人岗位补贴制度,给予离法定退休年龄五年内的在岗残疾人一定的岗位补贴,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解决残疾人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