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记者 靳昊 陈建强
老人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经济特别困难,子女们却不想尽赡养义务;公司老板变更,新老板以与前任老板达成的协议为由,拒不发放此前拖欠员工的工资和奖金;骑车时与违章行驶的汽车碰撞发生事故,想申请司法鉴定却不知应该走什么途径……如今,当人们遇到各式各样的法律问题时,越来越希望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日前,记者在天津采访时发现,当地大力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普惠式、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充分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为民服务的“法律超市”
宽敞明亮的服务接待大厅里,尽管前来咨询和办事的群众不少,但秩序井然。办事窗口上方的电子屏上,清楚地写明了排号顺序,还没叫到号的人则坐在等候区的长椅上,或是玩着手机,或是轻声交谈。这是记者日前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看到的场景。
一位老大爷刚刚在公证窗口办完事,记者上前与其攀谈起来。老大爷姓于,老伴儿不久前因病去世,医保卡里还留下了一部分钱。由于不是本人,于大爷没法直接把钱取出来,被告知要到公证处开具查询函。于大爷一早就过来排队拿号,很快公证人员就把查询函开好了。“当时把我愁坏了,现在心里可算有底了。”于大爷欣慰地说。
2016年9月12日,滨海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投入试运行。中心一楼建起400平方米的服务接待大厅,设置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心理疏导、投诉受理等7类共8个接待席位。群众需要何种公共法律服务,都可以在这里得到免费解答,“就像超市购物一样方便”。
滨海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天津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缩影。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目前,天津共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6个,街道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58个,建成村(居)法律服务工作站4940家,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2017年,各级中心、站点共接待群众咨询6220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