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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拟取消购房落户政策限制:45岁以下本科即可(5)

2017-06-17 08:57:28    一财网  参与评论()人

2、在平阴、济阳、商河三县政府驻地和其他建制镇范围,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在居住地或就业地申请落户。

(市公安局负责制定市区具体实施细则,市发改委、城乡建设委、住房保障管理局、人社局等单位配合,县政府负责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

(六)推进济莱协作区户口迁移同城化。

莱芜市久居或取得莱芜市户籍满2年的常住户口人员,迁入本市长清区、章丘区后,与该区域原常住户口居民享有同等的迁入市区落户政策,不受新迁入年限限制。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三、创新人口管理

(七)深化实施居住证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省政府《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县以上人民政府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覆盖流动人口的管理、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依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健全完善流动人口网格化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配备和充实流动人口协管人员,着力提升流动人口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落实各有关部门和机构工作职责,保障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持有人依法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按照权责对等、梯度赋权、渐进发展的原则,完善和扩大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市发改委、公安局、法制办、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城乡建设委、住房保障管理局、卫计委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八)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

加强和完善人口基础信息的登记、统计调查等制度,全面掌握人口动态信息,准确反映人口规模、人员结构、人口流向、地区分布等情况。建立人口信息管理大数据平台,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积极推进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应用,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人口发展战略提供基础数据,为建设和完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提供信息支撑。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公安局。参加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卫计委、统计局、金融办、住房保障管理局、地税局、民宗局、国土资源局等)

关键词:落户人口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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