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立权绘
原标题:举报贪腐,这样更靠谱
《人民日报》(2017年03月31日11版)
信访举报作为群众监督转化为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是纪检部门监督执纪的重要线索来源。基层纪检部门接受信访举报的重点对象是谁、重点问题有哪些?普通民众有哪些信访举报误区?如何举报最有效?日前,云南曲靖市纪委对过去一年的举报信息进行了分析。
将非纪检监察对象“贴上”党员的标签进行举报,造成不少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
2016年,曲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2441件(次),其中,来信1391件,仍占全部信访数量一半以上。而网络举报有513件,同比增加334件,上升比例高达186.6%。
1932件为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涉及各类违纪行为2129件(次),占信访总量近80%。其中违反政治纪律行为15件,仅占0.7%;但违反廉洁纪律行为420件、违反群众纪律602件以及涉法行为741件,占82.8%,成为群众反映的焦点。
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有1039件,占检举控告总量的53.8%,同比增加452件,上升77%;而反映县处级领导干部77件,仅占检举控告类的4.0%。对此,曲靖市纪委信访室副主任殷红云分析,农村党员干部检举控告数量较多,一方面是因为农村干部基数较大又恰逢2016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群众对基层腐败的反感。
令人欣慰的是,2016年业务范围外信访事项第一次大幅度下降。2016年曲靖市业务范围外信访493件,占总量的20.2%,同比减少171件,下降超过1/4。
“一些村民因与村干部有矛盾,便举报村干部贪污挪用;但经过核实,一些被举报人既不是党员,也不存在举报反映的问题,而是与举报人发生过纠纷。”殷红云介绍,有的群众因个人诉求的解决未达到其预期,将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事项,贴上主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等标签进行举报反映;有的甚至将非纪检监察对象“贴上”党员的标签进行举报,是造成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产生的重要原因。
“个别人为了泄私愤,光是举报件就积攒了半米高,举报人还找了三四个人每周来纪委询问案件查处进展情况。”沾益区纪委信访室主任包广毅说。
线索要具体,减少发泄式举报,单纯涉法涉诉信访纪委不办理
“我们村里村官贪污腐败、横行霸道”,如此“言简意赅”的“三无”举报件(无地名、无人名、无具体事情)十分多见。
“这样的信访举报太模糊,根本无从查起。”殷红云认为,目前信访举报的总体质量并不乐观。
“线索要具体,可查性是关键。一个道听途说的举报,可能意味着三五名纪检干部要白忙活一个星期。”殷红云说,“只有提高信访举报的有效性,才能更好地发挥纪检部门监督执纪的作用。”
以沾益区为例,2016年171件问题线索中符合立案条件的仅18件。“选举类举报24件,查实2件,乡科级举报48件次,查实2件,从线索有效性来说,信访举报有效性远比不上审计移送或纪委主动监督。”沾益区纪委书记黄海鸥说。
除了发泄式举报,涉个人利益的不当举报同样困扰着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规定,纪委不办理单纯涉法涉诉信访,但不少群众在举报过程中又会反映其中干部不作为、滥作为问题,纪委只能介入调查。但即便调查,也只是就是否‘不作为’‘滥作为’进行调查,涉及具体工作还得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师宗县纪委书记陈玉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