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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证监会34亿巨额罚单,释放什么信号?

2017-03-31 06:01:13    人民日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34亿巨额罚单,释放什么信号

本报记者许志峰

《人民日报》(2017年03月31日10版)

3月30日,中国证监会在其官网上挂出一份格外令人关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鲜言操纵“多伦股份”行为,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5.78亿元,并处以28.91亿元罚款。总计超过34亿元的巨额罚没,在A股历史上很是罕见。鲜言操纵多伦股份的细节是什么?他为何要炮制慧球“1001项议案”闹剧?顶格行政处罚释放了怎样的监管信号?

四大操纵手法非法获取暴利

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鲜言通过收购香港多伦投资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多伦股份11.75%股权,成为其实际控制人。在随后几年里,鲜言将上市公司玩弄于股掌之间,被称为“资本玩家”,甚至有人称其为“资本流氓”。

调查显示,“刘某杰”“鲜某”“夏某梅”证券账户及14个信托账户由鲜言实际控制使用,账户组的交易资金也是来源于鲜言、鲜言控制的公司及14个信托计划。鲜言利用这个账户组,采用多种手段操纵多伦股份股价,从而非法获取了暴利。

手法一,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2014年1月17日至2015年6月12日这一段操纵期,多伦股份总共有316个交易日,鲜言控制的账户组竟有223个交易日买卖了多伦股份,其中买入量排名第一的有93个交易日,卖出量排名第一的有77个交易日。2015年1月12日,账户组买入数量占该股市场买入量比例高达56.87%。操纵期间,账户组持有多伦股份总股本10%以上的交易日也达到60个。

手法二,利用信息优势控制信息披露节奏及内容。2015年4月9日,多伦股份申请变更企业名称,4月17日,鲜言知悉名称变更取得预先核准,因名称中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信息服务”,与公司原经营范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按相关规定,这属于需要立即公告的重大事件,但鲜言直到5月7日才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于5月11日对外公告。

5月11日当天,多伦股份还发布公告,称获得控股股东名下www.p2p.com网站域名特别授权,通过此次授权,可以使公司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处于领先的竞争优势。事实上,这一网站正在筹备中,并无任何业务运营。互联网金融为当时股票炒作热点题材,这些公告足以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公告发布后,多伦股份连续6日涨停。

手法三,在自己控制的账户之间证券交易。操纵期内,鲜言有88个交易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多伦股份,成交数量占市场成交量超过10%的有16个交易日,2015年1月12日最高达到40.27%。

手法四,虚假申报操纵股价。2015年5月11日、12日,鲜言操纵的账户组在涨停价买盘远大于卖盘的情况下,大量以涨停价申买多伦股份,并频繁撤单后再申报,明显不以成交为目的,以虚假申报方式制造涨停价买单众多假象,影响投资者判断,两天实际买入数量均为零。

通过这些手法,鲜言影响多伦股份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违法所得达5.78亿元。此外,鲜言还未按规定报告、公告其持股信息,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1001项议案”闹剧的幕后主使

在多伦股份上的所作所为,已让鲜言成为股市的“问题人”,监管部门对他的调查一直在进行中。而由鲜言主导的“1001项议案”事件,则是惹了众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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