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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网络访谈:公安部法制局局长孙茂利(2)

2017-03-19 12:41:01    公安部网站  参与评论()人

[孙茂利]:随着新法新规的出台和执法实践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我们一直在充实、修改、完善这一细则。2016年7月5日,《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正式印发,共6编65章,已扩展到40万 字,围绕着执法主要流程,打造更为精细、可操作的执法标准体系,特别是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现场执法处置等疑难问题,进一步明确执法规范。各地公安机关针对 重点执法环节也制定了很多细化的工作流程和执法制度,不同层级的执法制度逐步覆盖了从接处警到案件终结的全部执法过程,形成了较为全面的执法制度体系,这 对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发挥着重要的引领、规范作用,也是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向深入的重要基础。

[主持人]: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对执法办案场所的规范化改造也有明显成效,办案场所面貌焕然一新。过去的一年我们在这方面又有什么新的举措呢?

[孙 茂利]:规范执法办案场所的设置和使用管理,以标准化、流程化、监控全覆盖化的硬件建设和严格的使用管理引导、倒逼民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是我们近年来抓执 法规范化建设的一个亮点。我们提出将办案区、服务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物理隔离,并按执法流程设置办案区各功能室的场所设置标准,并提出“四个一律”要 求: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带至公安机关后,一律直接带入办案区,一律先进行人身安全检查,一律有人负责看管,一律有视频监控并记录。截至目前,公安机关执法办 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基本完成,并建成3500多个办案中心,涌现出一批示范典型,如北京海淀等13个 分局有效整合各警种资源,强化合成作战,打造了一站式办案中心,最大化地实现执法办案全要素统筹管理;浙江推行办案中心、案管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三位 一体建设,有效加强对“人、案、物”的集约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通过这样的改造,执法安全事故明显减少,民警办案也更加规范、便捷,办案质量和效率得 到有效提高。

[孙茂利]:去年,我们继续推进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向实战化、精细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指导辽宁、浙江、河南、江西、重庆、陕西等地公安机关建设了12个适应不同经济条件和执法办案需求的办案区示范点,供各地学习借鉴。很多公安机关派员到这些示范点学习,将成熟经验直接应用到本地建设中,示范点的经验做法得到不断复制和推广,有效辐射带动了全国推进办案场所的精细化建设。

[主持人]:有了完备的执法制度和规范的办案场所,如何保证民警切实按照制度和规范要求来做呢?如何保证及时发现民警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呢?

[孙 茂利]:您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为保证制度规范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对执法活动进行全面、科学、系统的管理是不可或缺的。近年来,我们借助信息化手段,有 效提升了执法管理的水平和效果。一方面全面实现网上办案。目前,各地公安机关普遍开发应用了全省区市统一的网上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除案件涉及国家秘 密的以外,实现案情信息和主要证据材料网上记载,案件审核审批网上进行,案件卷宗和执法档案网上生成,案件质量网上考核,执法问题网上预警,执法情况网上 统计。

[孙茂利]:去年,公安部分两轮组织了覆盖全国32个 省级公安机关的网上执法巡查活动,从检查情况看,公安机关网上办案已经成为常态,实时的全流程网上监督机制已基本构建,案件质量也有明显提升。另一方面, 我们正在着力建立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要求从接处警环节开始,要将接报案情况全面录入信息系统,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全面推行现场执法活动视音频记录制度, 加强单警执法记录仪等现场执法记录设备的配备使用,真实、全面记录现场执法活动;进入办案区后,要全程开启视频监控设备,并落实对声像监控资料的保存管 理;开展讯问时,要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制度,如实记录讯问过程,最终对整个执法流程形成一个全覆盖、可追溯的闭环记录,对所有的执法行为和案 件事实均有记录、有留痕。2016年,公安部出 台了《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全面规范了现场执法的记录范围、具体要求以及视音频资料的管理,从源头上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保护当事人和民 警的合法权益。目前,各地公安机关普遍为一线执法民警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使之成为准确记载、还原执法现场活动的“黑匣子”,带记录仪执法已经成为民警的习 惯,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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