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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垃圾处理能力接近饱和 催生垃圾外倒产业链(4)

2016-07-29 05:25:15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该案呈现了一条脉络清晰的垃圾跨省偷运的产业链,从垃圾收集开始,转运、装卸、受纳等,几乎每个环节都有人受益。

一位知情者介绍,上海一些负责垃圾处理的机构,对此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它们自身消纳垃圾的能力有限,有人帮助将垃圾运出,“何乐而不为呢?”

悬殊的价格差

上海垃圾跨省偷运的背后,是两地处理垃圾的悬殊成本差。

上海市绿化市容局总工程师唐家富曾算了一笔账:如黄浦区运送一吨垃圾到老港,需要先将这些垃圾进行收集后运送至中转站,这笔费用为132元/吨;经中转站压缩后运至码头,费用为65元/吨;水运的费用为210元/吨;再加上50元/吨的环境补偿费用,总共高达400多元。

将垃圾从上海运出所需费用则低很多。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如果只是运到上海周边的苏、锡、常等地区,每吨花费200元都不到。

这位曾经参与过上海垃圾生意的知情者介绍,上海的建筑垃圾较为吃香,一来外地修路、填坑时也需要;而上海本地因处理能力饱和,急切希望将垃圾出手,中间人可以“两头吃”,其间有利可图。

上海市绿化市容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去年上海垃圾偷倒无锡事件之后,上海开始严禁生活垃圾外运,全市实现闭环管理。所谓闭环管理就是指生活垃圾产生后,从收集、运输到最终受纳地,都是政府指定的企业或单位运营。至于大量的建筑垃圾,因为建筑垃圾本身也是可利用的资源,上海市对其实行市场化处理。

上海绿化市容局废管处建筑垃圾管理科科长刘东生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上海城市建设发展迅速,建筑垃圾产生量大,资源化再利用是最好的出路。”

但随着上海周边城市的发展,上海建筑垃圾市场化处理的机制开始失灵。

一方面受制于环保门槛,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有知情者告诉新京报记者,随着各地越来越重视环保,建筑垃圾跨省处置,要得到环保部门的同意,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难。

另一方面,上海周边也在迅猛发展,各城市自身也有越来越多的建筑垃圾需要消化。因此,上海建筑垃圾外运消纳的难度越来越高。

有业内人士称,政府指定的环卫作业单位开始放弃建筑垃圾业务,因为很难拿到相关合法手续,倒是一些私营的保洁单位,开始频频接单,利用上海和外地的价格差,违规将垃圾运出上海,并从中获利。

发生在苏州太湖和南通海门的两起垃圾倾倒事件便是如此,事件当事人都未取得环保部门的许可,便偷偷将垃圾运出上海。

这条灰色的产业链只需搞定接纳地便可轻松获利。一位环保人士说,如果不是他们在建筑垃圾中混入生活垃圾,此案很有可能还不会发生。

治理窘境

目前,苏州太湖和南通海门两处被倾倒的垃圾已经清理完毕。上海市则祭出了最严的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7月22日,针对沸沸扬扬的上海垃圾外倒事件,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正式回应称:全面停止建筑垃圾外运。

该局相关负责人坦承,长期以来,上海都依靠“市场自发的平衡机制”来处理建筑垃圾。而随着周边地区对上海“砖石瓦块”需求量的减少,这种市场机制开始失灵。未来,上海建筑垃圾管理将由“依靠市场自发平衡机制”,调整为“由政府托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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