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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时代》:把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战略(5)

2016-06-30 08:21:18  学习时报    参与评论()人

那些将民主等同于选举的人往往强调民主必须首先建立选举制度。即使他们承认在选举之外还有治理的任务,也会借助西欧的经验认为“选举第一,协商第二”。但是,第三波民主化经验表明,将民主等同于选举,这是一种误导;将西欧经验普遍化,认为民主化必须先搞选举民主、后搞协商民主,同样是一种误导。早在十五大上,中共就将民主的内涵界定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将选举和治理融为一体。习近平也一再强调,“协商民主深深嵌入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选举和协商“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在中共看来,按照西欧经验来规划中国的民主化道路是没有道理的,中国会走出一条与西欧不同的民主道路。

中共从来都没有否认民主选举的重要性,甚至也不否认竞争性选举的重要性。事实上,在过去的20多年里,不仅基层的民主选举进行了诸多制度创新,而且在党内民主方面也不断尝试引入竞争性机制。放眼全国,许多地区都在基层选举方面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制度创新,如吉林省梨树县的“海选”,安徽省安庆、宿州等地的“组合竞选”。与此同时,在过去的30多年里,人大选举制度也经历了多次改革,直接选举的范围不断扩大,平等原则得到了更好的体现。党内民主选举也取得进展,山西临猗、浙江杭州、四川雅安等很多地方正在尝试“两票制”“公推直选”(公开推荐、直接选举)等竞争性选举机制。在丰富多彩的增量改革过程中,一条中国特色的民主道路正变得越来越清晰。

中共不否认竞争性选举,真正反对的是以政党轮替为标志的竞争性选举。在很多西方学者看来,没有建立多党制,无法通过选举实现政党轮替就不能称之为真正的民主,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协商民主有所发展也是没有意义的。这就涉及第二个问题:在中共领导下,“中国民主化”是否可能实现?

21世纪以来,一些西方学者开始认真对待中国在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政治发展,主张“把党置于分析的中心”。2004年,布兰特利·沃马克(Brantly Womack)探讨了党国民主(Party- State Democracy)的可能性。他认为,中共正在努力使自身变得更加高效,更加具有包容性,并能迅速回应民众的诉求,从而在不改变自身领导地位的前提下构建一种党国民主。沃马克认为这是一种可行的民主化路径,它能将转型的痛苦降低到最小程度。沈大伟也不相信西方式的民主将会出现在中国,他认为更有可能发生的是,中共进一步发展与非党组织的广泛协商,或者赋予人大更大的权力。何包钢则指出,在中国场景下,没有多党竞争的协商似乎比没有协商的多党竞争更好。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抛弃简单地根据西欧经验来观察中国的民主化,而是基于改革开放30多年的政治实践(尤其是地方治理层面的制度创新)来重新认识中国的民主化问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承认,在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中国的民主化”是可能的。它有两个重要特点:第一,“中国的民主化”是一种内生演进型民主化。内生是指其基本框架和基本元素是内生的,而不是移植的。无论是党的领导,还是选举民主、协商民主都是中国自身政治传统的延续或扩展。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协商民主确实与西方的协商民主有所差别,中国的协商民主是将其既有的“政治协商”这种民主形式进行规范化和民主化,将其成功的经验推广到其他领域。演进指的是其民主化是经验性的、渐进式的,正如沈大伟所言,中共在政治改革领域也在沿用与成功的经济改革同样的策略:在各地试验新的方法,接受那些成功的实验,然后逐渐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第二,权力运行的民主化和权力来源的民主化齐头并进。与西欧或其他地区的民主化进程不同,中国的民主化不是先解决权力来源的民主化,再解决权力运行的民主化,而是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同时推进实质民主和形式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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