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北医三院“问题气体致盲事件”今天开庭(3)

2016-05-27 03:19:08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2001年

眼用全氟丙烷气体获得注册证。

2014年9月5日

晶明公司获得国家食药监总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准许该公司生产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入市,有效期至2019年。

2015年4月30日

眼用全氟丙烷气体销往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2015年6月1日

眼用全氟丙烷气体销往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2015年6月5日

南通受害第一人王家辉手术,注入气体。

2015年6月中旬

北医三院眼科副主任医师王常观为接受眼内填充术的患者复查,发现两名患者炎症反应较重并上报,眼科排查手术器械、手术技术等,没有任何斩获。

2015年6月29日

又有两名患者复诊时出现同类反应。王常观查出4人均使用了晶明公司生产的同批次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当日北医三院停用该气体。

2015年6月30日

北医三院召回所有59位使用同批次气体的患者,并上报。当月月底,南通附院也察觉异样。锁定为眼用全氟丙烷气体为问题气体。

2015年7月6日

国家食药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知悉此事。

2015年7月8日

食药监发布公告,监测到北京、江苏发生可疑群体不良事件。立即暂停销售和使用晶明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040001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

2015年7月30日

调查报告显示,南通26名患者和北京45名患者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晶明公司已完成对2015年生产的两批次共8632盒眼用全氟丙烷气体的召回工作。

2016年4月

相关媒体报道此事。4月中期舆论爆发,15日,新京报报道《北医三院:问题气体致45人视网膜损害》、《天津涉事企业:毒性反应原因仍未知》。

文字来源/新京报记者 李馨 实习生 王昱倩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