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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下月实施新政,小作坊按目录生产,小食杂店不得现场制售(2)

北京下月实施新政,小作坊按目录生产,小食杂店不得现场制售(2)
2019-06-27 15:35:50 北京晚报

除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外,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还要保存采购凭证,凭证上应当记载货物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凭证信息不齐的,如实记录补齐。同时要求,凭证或者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在处罚幅度上,按照严格处罚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分5档设计罚款起点和处罚幅度;同时,根据不同的违法主体设计了不同的法律责任。在处罚类型上,规定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不同种类的处罚,同时明确了对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则。

追问

关于小作坊

问:哪些食品经营者可以称为小作坊?

答:食品小作坊是指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加工工艺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不含现场制售)的个体工商户。

问:如何申请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证?

答:小作坊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承诺告知和先证后核制度。申请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证前,应先行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主体资格,经营范围包括申请许可类别,符合所在区人民政府制定的食品品种目录。小作坊生产者应主动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符合小作坊生产加工要求,具备持续食品安全的条件和能力,并对生产的食品安全做出承诺。

申请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证只要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颁发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证。

问:对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包装有什么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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