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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个人隐私保护尚待完善,建议再审议

2018-06-20 14:29:18    澎湃  参与评论()人

“这个风波虽然是处理了,但是如何从法律上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要让电商经营者付出更加高昂的代价,让制假售假行为自食其果。”李钺锋说,建议在电子商务法第六章法律责任部分,对违法情节严重并屡次不改的给予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处罚,对于涉及标的金额较大的,按照标的金额倍数来罚款。

“现在草案中的罚款我认为还不是很严厉,对于屡教不改的应该更严厉地处罚。”李钺锋进一步建言,在法律责任中的处罚部分主要是罚款,但电子商务行业的寡头效应明显,行业排名前列的企业规模都很大,盈利能力都很突出,仅仅罚款,对企业来说违法成本较低,“建议要加大对恶劣行为的处理力度,要提高违法犯罪成本。”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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