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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公示电动车国家标准:最高时速望升至25公里

2018-01-17 02:26:30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望升至25公里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昨天起在工信部官网面向全社会公示30天。这项国标18年没有修订,现行标准无法满足管理需要。与现行的标准相比,新修订的标准从整车质量、最高限速、电机功率等多方面进行了强制规范。此外,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合新标准的车辆计划年内逐步消化。

速度、质量等多项指标提升

按照国务院标准化工作改革的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组织电动自行车相关科研机构、检测机构、生产企业、高等院校、行业组织、消费者组织等方面的专家成立工作组,开展《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工作,修订后的标准名称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2018年1月16日起,该标准报批稿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网站面向全社会公示30天。

新京报记者发现,现行的国标只有部分条款是强制性的,也就是说,不符合某些条款,电动自行车不允许生产销售,而新修订的国标是一个全文强制性标准,也就是说,其中任意一条规定都是生产销售的否决条件。这对行业来说,影响较大。

从修订后标准的具体条款看,几个关系到生产企业和使用者的“硬指标”都有所调整。其中,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并对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

2亿电动车近七成不符合新标

关键词: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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