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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公示电动车国家标准:最高时速望升至25公里

2018-01-17 02:26:30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世界资源研究所中国交通项目部主任刘岱宗认为,整车编码可以说是在针对电动车违法问题上的一个重要尝试,把每一辆车都提供了追本溯源的可能。此外,未来还有可能对每辆车设置唯一的电子标签,便于管理。

■背景

电动自行车与“超标”车划清界限

2016年年初,首先在南方多城市拉开阵势的“限电单车”行动逐渐蔓延到北京,同年4月份,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市内多路段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

“交通事故频发”、“交通秩序混乱”、“电池爆燃造成的火灾隐患大”……这些被归纳出来的“限制”原因将已经执行了十多年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推到了风口浪尖,国标修订呼声越来越大。

其实,电动自行车国标修订工作早在2001年就有企业和专家提出,据一位参与过第一轮修订讨论的专家说,多年来,国标修订工作终因为无法达成多方共识而屡次停滞。

2001年以后,超标电动自行车渐渐占据市场,据有关部门统计,市场上大约有70%的产品突破国标,在速度、电池功率、整车质量等方面全面超越。近年来,随着外卖等行业兴起,超标电动自行车更加泛滥。

2016年,记者在跟随北京交管部门查处违规行驶电动自行车的时候就发现,有的车辆速度已经远远超过国标,甚至达到40至60公里/小时,交通安全隐患突出。

一家电动自行车厂家负责人告诉记者,新修订的标准有望将合规的电动自行车和超标车明确划分。“符合标准的是一类,所谓超标的列为电动轻便摩托车管理。”他说,国家目前对电动轻便摩托已经有标准。

2010年1月1日,《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项国家标准实施。从速度规定上看,电动轻便摩托设计速度不低于20公里/小时,不高于50公里/小时。“这样的标准比较符合现在一些专业类或者大城市日常用车的需求。”他说,新标准实施后,希望给电动轻便摩托留出政策空间,让使用者通过正规渠道考取驾驶证、登记车辆、使用车辆。

记者还记得,2016年4月12日上午,在那场“禁电”风波后,15名法学研究者和相关业内人士针对电动车的路权问题探讨了四个半小时,如何平衡城市管理与电动自行车带来的问题,解决之道集中在了“以法为纲,以人为本”这个主题上。

本版采写/新京报首席记者郭超记者裴剑飞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关键词: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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