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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余省份试水聘任制公务员 专家:比例不应超0.5%

2017-12-19 07:47:57  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评论()人

总体看,这些职位设置与9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下称“《管理规定》”)比较一致。《管理规定》第五条指出,机关聘任公务员,主要面向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是指具有低替代性,要求具备经过专门学习才能掌握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职位。

早在2006年施行的《公务员法》首次提出,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2007年,深圳、上海浦东两地率先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尤其是深圳,实施聘任制公务员人数最多,达3000多人。

2011年,《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出台,此后试点范围陆续扩大到北京、江苏、湖北、安徽、山东、江西等地。

随着近日《管理规定》正式施行,相关制度设计逐步完善,意味着“聘任制公务员”在试点10年之后,终于正式对接市场,走向职业化。

业内人士认为,之所以推广实施聘任制公务员,其优点显而易见:在制度设计上更加有利于人才流动和发展,为各类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搭建了通道,也为进一步推动各地聘用制公务员试点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部主任胡仙芝对聘任制公务员给予了肯定。她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认为,“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这对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出了新的要求:更加注重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性强的优秀专业人才补充进公务员队伍,不仅能够满足机关对优秀人才的需求,也有利于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热情和活力。”

工资待遇一般比普通公务员高

目前,我国公务员进入方式主要有考任制、委任制、选任制和聘任制等类型。从数量上说,绝大多数公务员是通过考任制和委任制的方式产生。

关键词:公务员聘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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