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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详解“聂树斌、于英生、陈满”三案疑点(2)

2017-02-27 15:07:56  央视网    参与评论()人

杜亚起:花衬衣是本案最核心的一个物证。现场勘查的照片上,缠绕在被害人颈部的已经变了颜色的衬衣,与事后让聂树斌辨认的衬衣,两个形态不一样。相关的侦查人员说,从现场提取的这个衬衣不容易辨认,所以进行了水洗,水洗完了之后,再让聂树斌辨认。但如何水洗,怎么拿给被告人进行辨认,这个过程没有任何文字记载,也没有照片。

记者:这意味着什么?

杜亚起:保管链条上不完善,从现场提取的衬衣是不是让被告人辨认的衬衣?同一性没有保障,这会影响证据的效力。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聂树斌案公开宣判,作为该案的承办人,杜亚起亲历了宣判现场。

杜亚起:虽然作为两高,有勇气去纠正了一个这样的案子,使这案子真正的最后正义没有缺位,但是有一点,毕竟一个生命已经逝去,这个是我们无法挽回的。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作为每一个司法从业人员,内心都会受到震撼,我们能不能在今后的司法工作中,尽量避免这种错案的发生?

于英生案:发现被忽略的重要痕迹

1996年12月2日,于英生的妻子韩某在家中遇害,时任蚌埠市东市区区长助理的于英生被确认为犯罪嫌疑人,并最终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级法院公开宣判,认为于英生故意杀害其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于英生无罪。三个多月后,杀害于英生妻子的真凶武钦元落网。

轰动一时的安徽于英生杀妻案,是高检院就刑事申诉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第一案。这一次,杜亚起的身份不是督办,而是具体承办检察官。1

轰动一时的安徽于英生杀妻案,是高检院就刑事申诉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第一案。这一次,杜亚起的身份不是督办,而是具体承办检察官。

2枚外来指纹被忽略

案发现场勘查笔录记载有28枚指纹,其中包括2枚外来指纹,但事后的手印检验报告,却只有26枚全部来自于英生家人的指纹。2枚外来指纹去了哪里?如此重要的痕迹为什么被忽略?

杜亚起:外来指纹两枚送到省公安厅的指纹库进行比对,但没有比对结果。痕检员证实,当时现场确实发现了外来指纹,不排除他人作案可能。但仅仅基于这一点就说是他人作案,依据也是不充分的。

无罪证据缺乏合理排除解释

进一步阅卷调查,检察人员发现了另外一个被忽略的重要证据。案发后现场勘查,公安人员在于英生妻子的体内发现有精液,并提取后进行送检,但DNA检测显示,精液不是于英生的。0

进一步阅卷调查,检察人员发现了另外一个被忽略的重要证据。案发后现场勘查,公安人员在于英生妻子的体内发现有精液,并提取后进行送检,但DNA检测显示,精液不是于英生的。

杜亚起:这个就是一个很重要的无罪证据,如果你认定于英生有罪的话,必须对这个证据有合理排除解释的。但在案卷材料中,看不出来。

在于英生的有罪供述中,还有一些细节,不支持他的供述的真实性。

杜亚起:于英生说事后伪造现场,从单位办事回到家之后,去伪造现场,伪造现场的同时,因为事先是捆了老婆手的,上面缠着塑料绳子,这个塑料绳扔到了窗外,但是你到窗外找这些塑料绳,根本就没有。同时按照他的有罪供述,说割老婆颈部的时候,老婆颈部的血喷涌出来,呈放射状,但是经过尸检之后,颈部的创口损伤是死后伤,因为死后伤不可能形成喷溅,因为它没压力了。这些供述与在案的证据,是明显矛盾和冲突,他的供述真实性是没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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