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门户网站的省长信箱栏目里日前公开了一封关于“章丘房价上涨问题”信件,来信内容称:“章丘划区后房价上涨1000-2000元/平,市民苦不堪言,这一切不是市场运作的结果,而是被人为炒作的,望政府予以重视。济南的限购政策能否适用章丘?”
这封信被转给章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由他们进行处理:
回复中这样写道:“你提出的信访事项,我委已经进行了调查,根据您所说的房价恶意上涨问题,经调查属于市场行为,关于济南市购房限购政策不适用于章丘区。以下是济南市限购政策的部分内容:济南市户籍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济南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需提供连续24个月以上在市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此政策适用于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和高新区。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章丘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未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