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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盘点2016年十大刑案:聂树斌贾敬龙案上榜(1)

2017-01-06 19:01:07  最高人民法院    参与评论()人

由人民法院报编辑部评选的2016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1月5日推出。此次入选的十个刑事案件均为本报2016年所报道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公众关注度高、案情疑难复杂、审理难度大,或是审判结果具有重大突破或借鉴作用的刑事案件。

这十大案件分别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令计划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案,白恩培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快播公司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颠覆国家政权案,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系列案,贾敬龙故意杀人案,福喜公司食品案,单县高考志愿篡改案,全国最大网络贩卖野生动物案。

这十大刑事案件的评选,对2016年度全国各级法院依法审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的梳理,展示了人民法院在过去一年中,通过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惩治犯罪、保障人权,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所作出的贡献。

应人民法院报邀请,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卢建平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车浩为这十大案件作了精彩点评,进一步阐释了这十大案件的典型意义及重大影响。

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

1995年4月27日,聂树斌因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被执行死刑。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该案,并于2016年6月6日决定提审。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卢建平

无论从哪个角度说,聂案都应该成为2016年度最引人关注的案件。首先是因为其时间跨度之长,从执行死刑到改判无罪其中间隔超过了21年!二是其过程之离奇,因为2005年王书金的自认其罪,使得康某某被害一案可能出现“一命两凶”,从而使聂案的申诉有了重大转机;三是其过程之曲折,在聂树斌家人不懈努力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之后,2014年该案由最高法指定山东高院复查,山东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全面审查,并专为此案举行了前所未有的听证会,最后建议最高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最高法对山东高院的复查意见进行审查后作出再审决定,提审本案,并指定最高法二巡审理。巡回法庭对于本案的审理虽然没有公开开庭,但贯彻了全面审理原则,最终作出改判;最后也是最为关键的,本案是疑罪从无的典范。聂案案发时间长、证据灭失多,查清事实和证据的难度极大,在案件复查过程中存在多种不同意见与观点。从公布的现有证据来看,认定聂树斌犯罪的证据既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也没有达到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定罪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最高法坚持“疑罪从无”改判无罪,无疑为未来的司法活动提供了准则和标杆。而由聂案平反所引发的异地复查、复查听证、全面审理等制度创新,又会产生深远影响。

令计划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案

2016年7月4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滥用职权罪三罪并罚,对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宣判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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