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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奸杀案被告被改判无罪 认不出家乡老屋千疮百孔

2016-12-25 07:32:38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结束了失去清白的十四年,黄志强被朋友带去庙里。他本想来拜神祈福,却无意间闯进回忆的禁区。

12月23日下午,黄志强穿着新买的蓝色棉袄,冬日的暖阳洒在圆圆的脸上,他一路说笑,心情不错。庙是新盖的,走到门口时,他突然一顿,像认出了什么。他指着不远处说,那里曾是自己被公安带来指认现场的地方。

2000年,江西省乐平市发生一起奸杀案,两年后,黄志强被当做犯罪嫌疑人抓获。他不是凶手,不知如何招供如何指认现场,但最后经过审讯,还是做了有罪供述。审讯的经过,黄志强不愿回忆,“我尽量简述,不想细想,这种味道太痛苦。”

黄志强双手合十,口中默念,“保佑家人平安”。

黄志强双手合十,口中默念,“保佑家人平安”。

2006年,他与其他三名犯罪嫌疑人一起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今年12月22日,江西省高院再审宣判乐平奸杀案,改判包括黄志强在内的四名被告无罪,并当庭释放。

破旧的家

那天下午,乐平市中店村如同过年,笼罩在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青烟中。震天响声里,黄志强戴着红花,踩着满地红纸,牵着一对儿女,走在人群前列。

一路上,曾经熟悉的家乡他已认不出,农田成了小区,村庄林立楼房。

人群簇拥下,他走到家门口的窄巷旁,终于触动回忆的按钮,一瞬间往事涌上心头。

12月23日,获释第二天,黄志强在屋子旁抽烟,他们家住的还是当年的平房,而周围邻居都盖起了楼房。

12月23日,获释第二天,黄志强在屋子旁抽烟,他们家住的还是当年的平房,而周围邻居都盖起了楼房。

失去自由十四年,一切都在变,只有他的家似乎没太多变化,除了更加破旧。

那是间朝北的屋子,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终年没有阳光。门外堆满木头和竹竿,这是黄志强的父亲黄全正搜集来的,当做烧饭的柴火。屋子门板开裂,木头顶着遇险的房梁和墙。屋顶像漏勺,瓦片千疮百孔,家人告诉他,外面下大雨时,屋里会下小雨。

“家里这么多人,外面爆竹声又大,这房子会不会塌了?”黄志强被人群挤在屋内,忧心忡忡。

上访的父亲

失去顶梁柱十四年,这对黄家影响巨大。房子无人打理,因此破旧,他的妻子无奈,带着三个孩子搬回娘家。他的女儿因为同学的闲言碎语,时常对家人哭泣。他的父亲一心一意要为他平反,“村里征地,别人家都用钱盖了新房,我父亲却用这些钱为我上访,为省钱一天只吃三个馒头。”黄志强心里痛苦。

在监狱,黄志强一度觉得翻案渺茫,“想过放弃,想过解脱,叫家里不要为我跑了,好好过日子。”但黄全正不同意,他坚信儿子终有昭雪的一天。

12月22日,这一天终于到来。黄志强走出法院的大门,黄全正一路小跑,与儿子相拥。

然而,失去了年富力强的十四年,这个43岁的中年人已经磨灭了年轻时的志向,“以前还有野心,想做大事。”

但在12月23日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他在庙里见神就拜,口中只是默念,“保佑家人平安。”

新京报记者刘子珩

A10-A11版摄影/新京报记者王嘉宁

(责任编辑:李东舰 CN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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