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江西乐平16年前奸杀案4人改判无罪 庭上指认刑讯者(1)

2016-12-23 08:30:28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乐平5•24杀人案”真凶到底是不是方林崽?

12月22日,南昌的天气出奇的好,蓝天白云。

汪深兵早上8点就赶到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14年前和他一同被控为“乐平5•24杀人案”嫌犯的另4人在1个小时后站在了江西高院的审判席上,听着法官宣读(2016)赣刑再1号刑事判决书:撤销原判,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无罪。

江西高院门前的开庭公告。

江西高院门前的开庭公告。

判决书称,此案现场物证不能与四原审被告人相关联,不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对辩护人提出的此案系方林崽所为的意见,江西高院称因方林崽案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不予采纳。

汪深兵也在前一天下午被政府人员告知景德镇市检察院将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至此,已入狱14年的黄志强等4人重新获得自由。

江西高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无罪

2013年6月被抓、2014年取保候审至今的汪深兵告诉前街一号记者,他于12月21日下午被告知,景德镇市检察院将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乐平5•24杀人案”发生于2000年,死者之一为江西省景德镇乐平市中店村绿宝超市老板蒋泽才。他的尸体于2000年5月24日清晨被发现在中店村“无天底”的田间,现场还有受害女子郝强带血的发夹、上衣、高跟鞋等物。

案发两年后,公安机关认定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及汪深兵杀害蒋某某,强奸杀害郝某并分尸,抢走两被害人随身携带的现金、手机、IC电话卡等物品。从2003年至2006年,除汪深兵在逃外,另4人两次被景德镇中院判处死刑,江西高院第一次发回重审后,于2006年改判4名被告人死缓,4名被告人则继续申诉。2015年7月31日,江西高院立案审查此案,2016年4月27日,江西高院决定再审此案,并于2016年11月30日不公开开庭审理。

江西高院判决黄志强等四人无罪。

江西高院判决黄志强等四人无罪。

江西高院今年12月22日对此案再审宣判: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锁链,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原审认定四原审被告人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撤销原判,原审被告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无罪。

现场物证不能与原被告相关联

江西高院经再审判定:相关现场的物证不能与四原审被告人相关联,不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

据判决书,公安机关对案发现场被害人蒋某某双手绑绳、摩托车绑绳,以及烟盒、打火机残片、塑料袋等五证提取的附着物,均未检出STR分型,无法与四原审被告人额DNA比对,对现场提取的烟蒂,有11枚检出STR分型。经比对,均与四原审被告人的DNA不一致。现场的其他物证经鉴定,均与四原审被告人无关联。

关闭